第四章 (第4/8页)
C·S·路易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而易见。至圣者的形象很容易变成“神圣”的肖像——被当作圣物崇拜。其实,我对神所持的信念绝非神圣不可侵犯的,相反地,这信念必须被不断地打碎,而且是神自己将之打碎的。祂正是那位伟大的偶像破坏者。难道我们不可以说,这种打碎的行为,正是显示祂存在的一种迹象?道成肉身便是最佳的例子;它摧毁了所有先前关于弥赛亚的观念。大部分人会被偶像破坏行为“激怒”,那些不为之发怒的人有福了。同样的事也会发生在我们私下的祷告里。
一切事物的真相都具有偶像破坏的特质。你尘世的爱人,即使在今生,也常常以其真实面目打碎你对她的纯然想象。但你情愿如此。你接纳她,乃是接纳她所有的任性、她所有的缺点以及她所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换句话说,接纳她那方正不阿、独立不羁的本色。正是真实的她,而非任何关于她的影像或记忆,才是我在其离世后还深深恋慕着的。
但现在,已无法想象“真实的她”是什么样子。从这角度上看,妻以及所有亡故的人,与神颇有相似之处。也是从这角度上看,恋慕她变得有点近乎恋慕神。在这两种情形里,我都必须向着事物的真相敞开爱的膀臂和双手(眼睛在这里是派不上用场了),穿过——越过——一切思想、激情和想象中的瞬息万变的幻象。我绝不能坐下来只是满足于这幻象本身,并把它当作神来膜拜,当作妻来爱。
不是我对神所持的理念,而是神本身。不是我对妻所持的理念,而是妻本人。是的,也不是我对邻舍所持的理念,而是邻舍本人。我们岂不经常对还活着的人(甚至与我们共处一室的人)犯这样的错误?我们的所言所行,不是针对他本人,而是针对我们心中为这人所勾勒的影像(其实顶多只是几笔素描而已)。直到他的表现与这幅影像不一致时,我们才会对实况稍加注意。在现实生活中——这是它与小说不同的地方之一,如果我们观察得更密切些,会发现,他的言谈和举止几乎从未完全与“他的性格”吻合过。换言之,从未与我们所断定的“他的性格”吻合过。他的手中永远握有一张我们无法知道的牌。
我自己也是这般待人,所凭的理由是我经常发现别人也明显这般待我。我们都自以为对彼此彻底了解。
这一回,我可能又再次用纸片搭起房子来了。若真是这样,神必定会再次将它拆毁。除非我最终不可救药而被祂弃绝,“被丢在死人中”,永远沉沦在地狱里搭建纸叠的宫殿。
比如说现在,我溜回神这边,是否只因为知道若有任何通往妻的路径,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