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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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与我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的是老公,右边的是老爸,人生就圆满了。而我想,如果我是马云,我会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