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我点吧。”陈程拿起菜单选了起来,“首先当然是得吃披萨,十五寸的海鲜火腿双拼披萨怎么样?”
“没问题。”莫雪遥点了点头。
其他人也没有任何异议。
于是,陈程就按照自己平时吃的那些,以五个人的分量点了一遍。
除了披萨之外,还有大份的蛤蜊汤以及一人一块的牛排和每人一份的蔬菜沙拉。
别看好像量不多,但价格可不便宜,这一下子直接付了四百多块钱,看得莫雪遥直咂舌。
而陈程却好像很不在乎的样子。
虽然量看起来不多,但肉比较多,光是一个牛排,对于莫雪遥来说就能吃个八分饱了,所以综合来看还是足够五个人吃的。
很快,食物就一块儿上齐了。
庄莲怜吞了口唾沫,看着自己面前的牛排,小心翼翼的使用着刀叉。
而莫雪遥则站起身为她盛了一碗蛤蜊汤:“来,先喝点汤暖暖胃吧,这么久没吃东西了,一下子吃牛排,会肚子不舒服的吧?”
“谢谢……”
庄莲怜的眼角有些湿润,她接过蛤蜊汤小口的喝了一口,然后就陶醉在这美妙的味道之中了。
隔离的壳都已经被去除了,所以直接咬就可以,完全不担心硌牙。
所谓的奶油蛤蜊汤,莫雪遥反正是没吃出奶油的味道来,只是觉得味道很鲜而已。
披萨也是莫雪遥从来没吃过的新奇食物。
她先给庄莲怜拿了一块,然后才自己拿了一块有海鲜的。
怎么说呢,味道还可以,但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味。
感觉好像还是家门口早餐店卖的千层饼更好吃一点。
唯一特殊的地方大概就是可以拉丝吧?
然而拉出来的丝既没有什么味,吃起来也不好吃,就像是在嚼橡胶一样。
兴许只是莫雪遥的口味和别人不同,毕竟其他人看起来还是吃得挺开心的。
牛排是对于她来说是绝对的奢侈品了,平时买卤牛肉家里都只买个二两的。
但面前这块大牛排差不多就得有二两了吧。
“咦,怎么还有血丝的。”莫雪遥不太熟练的拿着刀叉切下了一块,疑惑的说道。
“因为不是全熟的。”陈程回答道。
“啊?没熟能吃吗?”
“哈哈,牛排当然可以,这是七分熟的,是大多数时候味道最好的牛排。”
“是吗?我怎么没吃出来。”莫雪遥翻了个白眼,“嗯……有点嚼不动……”
一旁的庄莲怜在牛排上轻轻划着,看起来要比莫雪遥熟练多了。
而周勇却是怎么切都切不好,反而把盘子切得‘噶喇喇’的作响。
于是他干脆就把叉子往牛排上一插,然后就放到嘴边直接啃了起来。
“嗯,果然这样才过瘾嘛!”
“你也太……”陈程无奈地叹了口气,旋即又笑了起来,“算了,吃得开心就好。”
端木济闻言,松了口气,也和周勇学了起来。
“哈哈,果然还是这么吃更好吗?”于是,莫雪遥也不再装模作样地用刀叉了,而且她是干脆直接用手捏着吃,虽然说刚才洗过了手,可还是有些不太优雅。
不,不能说不太,应该说——实在是太‘粗鲁’了吧。
一顿晚餐结束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惨了,我得赶紧回去了。”莫雪遥一下子站了起来,看向身旁的庄莲怜,“你怎么办?要……去我家留宿一下吗?”
“不、不用了……谢谢你们,我住在面包车里就好……”
“诶?真的没问题吗?”
“嗯。”
莫雪遥见她这么坚持,也就不再强求,只是到一旁的小店里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大堆牛奶和零食递给了她:“那这些给你,不要再饿肚子了,如果改主意了,你就到肿瘤医院那边的水果店里来找我。”
“谢谢你……”
“那我先回家啦!”
“啊,莫雪遥,等等我,我们顺路的!”
“你的公交车站就在前方五百米,顺路个鬼啊!”
“五百米也是顺路嘛!”周勇高喊着追了上去,脚下一滑,就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真是拿你没办法。”莫雪遥无奈地笑着,转过身将他拉了起来,“行了行了,那就一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