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后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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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看来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像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嚷“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我说:What?他重复:Nice shoes,我又说。What?他又重复:Cute shoes。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20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购物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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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的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从哪天开始我失去了将自己的生活排演成一部肥皂剧的热情呢?又是从哪天开始听到有人敲门的时候我假装不在家里呢?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