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放松的时光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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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县虽说距离京城不算远,但是毕竟是小城市,经济发达远远跟不上大时代的步伐。吴军与赵庆一起,在县城转了几天,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
而家里的父母,却一再的催促吴军,趁现在没什么正事,抓紧时间把婚事办了,好给他们添个大孙子。
吴军想了想,觉得也是,趁现在有时间,先和好久没有见面的同学们聚一聚,然后陪着赵佳佳回趟家。都说丑媳妇早晚见公婆,他这个丑姑爷早晚也得拜见老泰山呀。
做好决定后,吴军便挨着把能联系上的好哥儿们都叫了一圈,约好时间,请大家一起吃个饭,也好把赵佳佳正式的介绍给大家。
一连好几天的宿醉,吴军觉得脑袋就没清醒过,上顿的酒还没醒,下顿已经又开始了。难得几个高中的同学,凑到一起了。
令吴军最惊喜的是,王志华这小子,今天终于露面了。仍旧是那副厚厚的近视镜,仍然是慢吞吞的说话,而且无论吴军他们怎么调侃,王志华的嘴里,从就没说过一个脏字,最过份的就是:“靠!你白痴呀!”
典型的知识份子,然而那仅仅是表面现象。
在高中的时候,王志华的语文成绩相当烂,尤其是作文,别说要求八百字,就是二百字,也够他凑上一节课的。其中可能还会有从课外书上抄袭的情节。
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乡,王志华想了半天实在没啥可写的,便向吴军求助。王志华的祖籍是黑龙江省的,但他小学毕业后,就跟着家人一起牵到了Z市,所以本身对家乡的印象也十分深深刻。
吴军问他家乡有什么标志性的代表,王志华想了半天就挤出三个字:“松花江。”而吴军,略一沉思,直接在王志华的笔记本上洋洋洒洒的写了起来。十五分钟,一篇以松花江为主题的写景作文完成。
语文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着重表扬了王志华,并让他上讲台朗读自己的文章。王志华这是自上学以来,第一次受到语文老师的表扬,带着激动、红着脸、颤颤巍巍的走上讲台,开始大声的朗读。
“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在那美丽富饶的黑龙江…,”念到三分之一,停住了。老师说:“怎么不念了?”,“老师,这字我不认识?”王志华仍旧大声的回答,“你写的字,你不认识?”“我…”王志华突然想起来了,这不是他写的。当即脸一红,不理老师惊愕的表情,拿着作文本就下了讲台,一收拾书包,往教室门外就走。到门口的时候,背对着老师来了句:“我家里有事,我先走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