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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面新来了一种布料,真丝的,花纹很独特,清爽干净,温崇月让老师傅重新给夏皎再做一件,他自己捏着新领带——是用夏皎做旗袍剩下的真丝料子做的,薄薄一团,温崇月很满意。
嗯,情侣款,很错。
果说非要有什么让温崇月兴的话,莫过于夏皎的那个同学——又又黑的大个,也跳槽,偏倚,跳槽到了苏州。
还温崇月在同一幢楼上。
温崇月并喜欢这种缘分,就像动物界的雄性,总是很介怀在自己的盘上出现第二只可能回抢夺他所拥有东西的雄性,尤对方还具备着“青春期男同学”这种令人介怀的标签。
温崇月克制着自己的求欲。
这个大黑个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温崇月的敌意,每次见,他都笑得像是一只快乐的大猩猩,声音洪亮温崇月打招呼,温崇月礼貌回应,心只希望妻子要再遇到他。
有时候,越是怕什么,什么越容易出现。
冬至后第三天,夏皎下午提前下班,她早早来找温崇月,想要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还没等到温崇月,先在楼下偶遇杨叶。
还是对方先发现的她,笑着大步走过来;老同学见面,自然一般,夏皎又惊又喜,他聊起来,问他怎么来这里,怎么换了工作……
正在兴头上,杨叶邀请她喝咖啡,夏皎还没拒绝,却听见熟悉的一声。
“皎皎。”
夏皎眼睛亮了,她心转身:“温崇月!”
循声望去,夏皎看到自己的丈夫。
他刚下班,穿着黑色的羽绒服,原本带着眼镜,现在摘下来,用随身携带的纸巾擦了擦,眯了眯眼睛,好像有些看清楚。
温崇月微笑,语气煦:“皎皎,你身边的人是谁?”
夏皎呆了呆。
咦。
温崇月的眼睛……什么时候近视得这么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