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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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彭萨科拉探望母亲的途中,金鱼眼在伯明翰被捕,罪名是在当年6月17日在阿拉巴马州一小镇上杀死了一名警察。他是在八月里被捕的。正是在6月17日晚上,谭波儿曾走过他停在一家郊区夜总会门口的汽车而他正坐在汽车里,就在那天晚上,雷德被杀害了。
金鱼眼每年夏天都要去探望母亲。她以为他是孟菲斯一家旅馆的夜间接待员。
他母亲是一家供膳食的寄宿公寓老板的女儿。他的父亲专门从事破坏罢工的工作,一九〇〇年,一家电车公司曾雇他破坏罢工。当时他母亲在市中心的百货公司工作。一连三个晚上,她乘电车回家,就坐在金鱼眼父亲所坐的驾驶座边的座位上。有一天晚上,这位破坏罢工者在她下车的路口跟她一起下车,陪她走到她家。
“你这么做不会被开除吧?”她说。
“被谁开除?”破坏罢工者说。他们并肩走着。他穿着得体,衣冠楚楚。“他们那些人马上会来抓我的。他们也知道的。”
“谁会来抓你?”
“那些罢工的人。我一点都不在乎谁来开电车,明白吗。我给谁开车都可以。要是每天晚上这个时间走这条路线,那就更好。”
她走在他身边。“你说的不是真心话。”她说。
“当然是真心话啰。”他挽住她的胳臂。
“我想你跟谁都可以结婚,跟开电车一样。”
“谁告诉你的?”他说,“那些王八蛋说我坏话了吗?”
一个月以后,她告诉他他们非结婚不可。
“你这是什么意思,非结婚不可?”他说。
“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将不得不离开家。我不敢。”
“好了,别心烦了。我正好也乐意。反正我每天晚上要经过这儿的。”
他们结婚了。他每天晚上开车经过她家的街口。他总要踩一下脚铃。有时候他会回家。他会给她钱。她母亲挺喜欢他;星期天吃晚饭的时候,他会咋咋呼呼地冲进屋子,对房客们直呼其名,连年纪大的人也一样。后来,有一天,他没回家;电车经过街口时他没踩脚铃。那时罢工已经结束了。她后来收到他从佐治亚州某个小镇寄来的一张圣诞贺卡;一幅有只钟和一个金色花环凸饰的贺卡。上面写着:“大伙儿想在这里搞场罢工。但这儿的人行动慢得可怕。也许还得上别处去,一直到我们撞上一个好镇哈哈。”“撞”字下面还画了横道。[77]
她结婚后三周就开始生病。她当时已经怀孕了。她没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