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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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三楼那间房里,住的是什么人。
用知道这个字眼,其实苍白得很。
实际上,他该说是很熟悉,很清楚,宛如那是一样放在自己掌心里很久很久的东西,摩挲得都发热了,每一条纹路他都记得。
可惜,每次他当真认真起来,举着手掌对着日头照时,那掌心又是空的。
什么也没有。
现在,他的掌心总算有点东西了。
那是一把钥匙。
上面系着一个漂亮的小钢圈,钢圈上套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号码。
那个打自他转学到了广东,第一天就把他心里挠得乱乱的人,此刻正躺在这房间里,大概已经熟睡了吧。
宣怀风。
这名字起得真好。
怀金裹玉,不折风骨。
白雪岚猜想,这名字一定是他母亲给他起的。听说那个大家闺秀,秀美端庄,读书识字,未出阁时是一朵人人垂涎的鲜花。
可惜,这就是个鲜花插牛粪的年代,找不出几个英雄,倒是遍地的军阀。太美太好了,自然会落到某个带兵掌权的大老粗手里。
不管宣司令怎么爱那位夫人,抢来的就是抢来的,美人毕竟还是早早逝去了。
花嘛,怎么可以乱折?
这些,都是白雪岚打听来的。
关于同班上这个宣怀风的事,他都很有兴趣打听。
广东很大,人人都说这里兴旺,有许多新鲜事,可是,那些装饰得太精致,似乎一碰就坏,小模小样的酒馆,金发碧眼的洋婆子,和山东的粗犷豪迈,天不怕地不怕的霸气不能相提并论,白雪岚习惯了苍茫壮阔的天地。
在这里,能引起白雪岚兴趣的事只有一件——宣怀风。
宣怀风很有趣。
如果让白雪岚找个恰当的字眼形容的话,宣怀风很自然。
坐得自然;站得自然;说话自然;笑得自然。
不像那种恨不得处处炫耀、处处压人一头的混账,这个人,即使是骄傲,也是自然的高傲,好像天生他就该这样,对什么都淡淡的,对什么人都可以不理会。
所以偶尔他对谁展颜一笑,天就特别晴朗。
这样的唇红齿白,找不出一点瑕疵。
看人的目光很清澈,说话的声调不高不低,他低头看书看得入神的模样,实在让人心动。
这样的人,当司令公子,真是可惜了。
他不该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