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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一经调查发现,诸家除了练兵之外,还放高利贷!
无论何时,放高利贷都与暴力活动相联系。因为高利贷的高额利润是相对于诸家而言的,对从他家借钱的普通百姓来说,那就是地狱,就是魔窟!
在古代社会,放高利贷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九出十三归。
意思就是说,我借你九两银子,在规定时间内,你把本金还给我了,一切好说。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你没有还给我本金,超出了预期,那就要根据九出十三归的道理还利息。
借九两,还十三两,也就是多出本金四两,利息高达百分之四十四,称得上是天价也不为过。
如果仍然还不起本金和利息,这时候诸家的乡勇就起到决定性作用。他们可是暴力机器,就用暴力解决问题。
暴力带来的又是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捕快们深入调查以后,找出欠诸家钱,还不上的十几户贫苦百姓。
这些人要么是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商人或农民,要么是遇到重大变故,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办事,不得不向诸家低头借贷。
之后,他们又没有能力赚来大量的钱,去偿还诸家的本金和利息,于是利滚利,变成更还不起钱。
还不起钱,诸家就派人强行索要,要么牵走人家的牛,要么霸占别人家的房子,将他们赶出去,露宿街头,变成无家可归的游民。
要么抢他们的女儿,让他们的女儿作妾,或卖到青楼为妓,让她代替其父亲还贷。
十几家人各有各的苦衷,但提起诸家,无不咬牙切齿,恨入骨髓。
可是,他们恨也只流于表面,因为他们没有诸家势大,也没有诸家的乡勇,挨了打,和着血,吐到肚子里,有苦难言。
其中有一个名叫米钟的商人,欠诸春秋三万两银子的高利贷,因为还不起钱,被诸春秋活活逼死。
他死了,债还没有消失,诸春秋逼他的儿子米立还钱。
起初,米立作为富二代,读着四书五经,每天与同窗不亦乐乎,过得悠哉悠哉。随着父亲欠债被逼死,他从天堂掉进地狱。
年轻的笑容变成了年轻的惆怅,继而变成愤怒!
可他只有十八岁,除读书外,没有其他擅长的,如何还得起欠诸春秋的钱?
诸春秋的账收不上来,生气之下,对米立展开了血腥的报复!
他们逮住米立,砍掉米立的胳膊,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