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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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他是谁,又是怎么死的?”
邓肯解释说:“他死于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场车祸,这个可怜的家伙叫詹姆斯·皮克林。”
莱姆扬起一边的眉毛:“继续说。记住,我们很想知道答案。”
“我从警用对讲机中得知这场车祸。救护车把尸体拖到位于扬克斯的县医院太平间。然后,我就把尸体从那儿偷了出来。”
莱姆对萨克斯说:“给医院打电话。”
萨克斯拨通了电话。很快,打完电话后,她汇报说:“周一下午五点,一名三十一岁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桥大道上,因为汽车在一块结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冲下公路。因为内伤而当场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尸体被送到医院,但接着就不见了。医院的人以为可能被错送到其他医院了,但是后来也没找到。死者亲人也不可能把尸体取走,这一点很容易想到。”
“对此我很抱歉,”邓肯说。他看上去确实是一副很不安的样子。“但我别无选择。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会还给他们的。而且,我还会支付丧葬费用。”
“那我们在死者皮夹里发现的身份证和其他东西怎么解释?”萨克斯问。
“那都是伪造的,”邓肯点点头,“仔细检查肯定会露馅。但我只需要蒙混几天就行了。”
“你偷了尸体,开车将它带到小巷里,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属杠,让现场看上去似乎是缓慢死亡。”
邓肯点了点头。
“然后你又留下了时钟和字条。”
“没错。”
隆恩·塞利托问:“那么第二十二大街的码头上那个人呢?你在那里杀掉的男人怎么解释?”
莱姆看了一眼邓肯:“你的血型是AB型吗?”
邓肯笑了笑:“你真机灵。”
“码头上从来就没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莱姆边上下打量着嫌疑犯边说:“你在码头上留下字条和时钟,又把血溅在周围和夹克上——那是你扔进河里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划痕。你在哪儿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吗?”
“不是,我在新泽西一家医院抽的血。我告诉他们我要动手术,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这就是为什么血液中会有抗凝血剂。”贮存起来的血液通常会添加稀释剂,以防止血液凝固。
邓肯点点头:“我在想,你们到底能不能查出来。”
莱姆问:“那块破碎的指甲呢? ”
邓肯举起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