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郭条款,伤离别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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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权益的想法也失去了作用。本赛季联盟早就开会确定了“郭条款”。只不过劳资协议的漏洞暂时没法弥补,必须等到2005年旧劳资协议到期时,才能把这些新条款添加进去。
未来“郭条款”的规则是,其他球队的邀请合同在第一年不得超过全额中产,第二年允许有4.5%的增幅,到了第三年,则可以达到该球员可以签订的顶薪,而第四年以及之后则按照第三年的薪水来进行4.1%的增幅。这里面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如果第三年的增幅超过了年增4.5%的增幅,提供报价的球队薪金空间一定要大于这份合同的平均年薪。
其实这就是郭旭前世“阿里纳斯条款”那一套,既可以让球员获得大合同,也能保护母队的利益,为的是让没有“伯德权”的限制自由球员能够真的受到限制。这个只针对签了一、两年新秀合同的二轮新秀。
2005年后,励志的二轮新秀们会倒霉一些,签合同少赚很多钱。郭旭现在不受限制,反而比同年级的高顺位新秀们早两年签下大合同,拿高薪,这点非常爽。
郭旭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的,我要离开湖人了,我非常遗憾,但这是事实,我每天都会关注新闻,了解湖人的情况,了解NBA劳资协议。这是一个规则上的漏洞,除非我愿意接受中产合同,否则没法留下。”
没人打断发言,静静的等着郭旭的下文。
郭旭苦笑道:“在洛杉矶,我度过了无比美好的两个赛季,在这里,我和我的兄弟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要向所有支持我的洛杉矶球迷说声对不起,另外大家不要责怪管理层,面对工资帽这种事,他们也没办法。”
有通过电视直播看发布会的文青球迷都哭出来了,史上最强三巨头,竟然因为劳资协议的漏洞被拆散,太可惜了。
去年夏天,湖人在放弃了格兰特之后签约的全是底薪球员,总工资依旧达到了5400万美元。如果湖人想降到工资帽以下,只是交易科比都不够,还得再送走一个中产球员,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代价太大了,其他球队也不会挺身而出“助攻”湖人。
今年夏天想交易科比也来不及了,其他球队经理又不傻,完全可以坐地起价。公牛经理除外,要是早上一年,湖人至少能换回个布兰德来,说不定还能搭上个阿泰斯特。
记者问:“请问你的下一站会是哪里?”
“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我会去东部,因为科比和沙克尔说如果我敢加入西部强队,反过头来对付他们,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