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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在纸上都是反着的,需要在纸上放一面镜子,才能辨认出他在写什么。”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达芬奇传记。
季成阳的确有这种习惯,但这本书他看了太久,已经忘记自己写了什么。
不过他终于明白纪忆在做什么,她正在这藏书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寻找那些她因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阳。
她招手。
季成阳走过去,在她身边盘膝坐下来。
“你看,你还学着写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学家。
达芬奇,绘画、雕塑、天文、物理、建筑、水利、机械、古生物,医学,甚至是军事工程,他是个无师自通的独一无二的全才……她以为她已经足够了解达芬奇,甚至了解到他是个私生子,同时也是个追求同性爱情的人,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当她看到季成阳的读书笔记,又发现,自己其实理解的并不深入。
纪忆又翻出了一个书签,继续读:
“西方有人说,上帝将那些自然科学的法则都隐藏在黑暗里,所以,牛顿出现了,将黑暗照亮,将自然科学的法则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达芬奇更像是上帝也无法预测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诉世人的东西,可能有些法则,连上帝也不想让人类知道。”
纪忆念得认真。
季成阳却听得有些尴尬,这就是他十八九岁的想法吗?就是和现在的纪忆差不多年纪时,脑子里在想的事情?
纪忆还想再翻,看有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书签,她用脚尖去顶了顶季成阳的脚:“你帮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着脚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灯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贝壳,有着健康的粉红颜色,可能因为常年喜欢穿运动鞋或者帆布鞋,她脚上的皮肤竟是最细腻的,仿佛刚被牛奶浸泡过似的。
季成阳垂眼,看她的小脚丫继续顶自己。
“你在想什么?”纪忆抬起头问他,声音里有些疑惑。
“在想你。”他坦然告诉她。
“想我什么?”纪忆注意到他看着自己的脚,有些尴尬,收回来。
“很多。”这一瞬季成阳的脑子里的确掠过了很多,他发现自己的情绪越来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