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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不能期望发现这个东西。
宇宙也是如此。我们想知道宇宙是否没有任何原因只是碰巧是现在这样,还是在它背后有一种力量使之成为现在这样。既然那个力量(如果它真的存在)不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而是创造这个事实的现实,仅凭对事实的观察我们不可能发现它。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们才能知道宇宙之外是否存在别的东西,那就是我们自身的情况。从我们自身的情况出发,我们发现确实还存在别的东西。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宇宙之外存在一个控制的力量,这个力量不可能以宇宙中的事实的形式向我们显现,就像房子的建筑师不可能是房子的一面墙、一段楼梯、一个火炉一样。我们唯一可以预料他显现自己的方式是在我们自身之内,以一种促使我们以某种方式来行动的影响力或命令的形式显现。而这正是我们在自身之内发现的东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怀疑,是不是?在唯一一个你希望能够找到答案的地方,你找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在其他找不到答案的地方,你明白了为什么找不到答案。假如有人问我,看到一个穿蓝色工服的人沿街挨家挨户在门口放小纸口袋,我为什么就认为这些口袋里装着信?我会回答说:“因为他每次给我放类似的小口袋时,我发现里面都装着信。”他若反驳说:“你认为别人收到的那些信,你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呀。”我会说:“当然没有,我也不指望见过,因为那些信不是写给我的。我只是用我有权拆开的口袋来解释我无权拆开的口袋。”我们现在所谈的问题也是这样。我现在唯一有权拆开的口袋就是人。当我拆开的时候,尤其是当我拆开这个称作“我自己”的特定的人的时候,我发现我不是独立地存在着,我受到一个律的约束,某个人或某个东西要求我以某种方式去行动。当然,我不会认为,倘若我能进入一块石头或一棵树里面,我会有完全相同的发现,就像我不会认为街上的人和我收到的信有着相同的内容一样。例如,我有可能发现石头必须服从万有引力定律(这位发信人只是嘱咐我服从我的人性律,但是却迫使石头服从它的自然规律)。但是,在两种情况下我都有可能发现,比如说,一位发信人,一个事实背后的力量,一个指导者,一个向导。
不要把我的进展想象得过快,我离谈基督教神学中的上帝还非常遥远,我现在得出的结论只是:存在着某个东西,这个东西指引着宇宙,以一种律的形式在我心中显现,敦促我行善,在我做恶的时候让我自责不安。我认为,我们只能把它看作更像一个思想,而不太像我们知道的任何其他的东西,因为我们所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