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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欠谁,下辈子,就让我们彼此报恩吧。”我闭上眼。
握拳,轻放在心口。
然后挪放在毛的心口。
“下辈子,换你很努力跟我在一起了。”毛哭。
毛一直希望我送一只大熊给她抱。
现在我终于送了,她选的另一个他。够大只了。
我们约定以后还是要当好朋友,要一起看电影,因为这是难得的共同兴趣;要一起讨论我的新故事,免得毛变笨;如果毛跟他生出来的小孩头发有一撮黄毛,乳名还是得叫“pua”。
百货公司底下,我们再无法压抑,紧紧相拥在一起。
附近的卖车活动,大声放着〈let it be〉的英文老歌。很贴切的背景音乐,如同每部爱情电影最后一个,最浪漫、最催泪的画面。
“我真的很爱妳,真的很爱妳……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妳跟我妈妈……”我泣不成声。
“公,如果你妈好起来了,一定要试着努力把我追回去。”毛大哭,全身剧颤。这是我今晚听到最不中听的话,但我又能怎样?
毛接受了我最后的祝福。在〈yesterday〉的音乐下,我们牵手离去。
中间的那道墙消失了。
“没有比这样,更幸福的分手了。”
我说,毛同意。
我们一起回到板桥的租屋,收拾东西,检视过去的回忆。
即使分手幸福,但两个人都好伤心,哭到眼睛都肿了起来,直到深夜两点,我在床上帮毛挖最后一次耳朵,毛才哭累睡着。
六年又十个月的爱与眷恋,都对彼此意义重大,陪伴对方在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成长,共同构画“在一起”这三个字包藏的,人生地图。
在一起。
但不能再在一起了。
好饱满的爱情。与此生永远相系的亲情。
对于曾经重要的事物,我深恐忘记。许多朋友都误认我记忆力非凡,对诸多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如数家珍,甚至能背出当时的对话与情境。
但错了,错得离谱。
我不是记忆力好,而是我经常回忆,经常在脑子里再三播放那些我割舍不下的画面。所以要忘记,真的很难。
但毛很天真烂漫,记忆力并不好。以前如果聊起曾发生的趣事,常常要我在旁补充情境,毛才会一脸恍然大悟。
“记忆我们之间点点滴滴这件事,就交给我了。我会保存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