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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编辑一家也在沪市落脚了,住处离雪兰家不远,他太太经常来串门子,毕竟她也不认识几个熟人。
“没想到咱们刚来沪市,北边张大帅就撤出了北平,根本没在城里打起来,早知道咱们就不着急走了,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丁太太叹道,“物价倒也不贵,就是出门买个菜都要掰扯很久,我听不懂这里人说话。”
李氏也一脸悔恨:“就是,早知就不在这里买房子了。”
“孩子他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劲头,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连我们家大姐都整天在报社不回家。”
“我听三姐说,报社给许编辑升官了,人家报社看重他,自然多依仗。”
丁氏听了这话很得意,却腼腆地说:“说起来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好处,你们去过百货商店了没有啊?前天老许带我们去遛了一圈,真厉害。就是里面的东西太贵,我们啥也没买就回来了,你不知道,我看到一条床单,竟然卖一百块大洋,说是什么国的什么维斯。”
“哎呦……”李氏瞪大了眼,“莫非是金丝掐的,一百块大洋……床单而已,有钱也不买这玩意。”
雪兰正站在阳台上,七月的沪市又热又闷,热得她浑身是汗,此时她特别想去几条街外那家咖啡馆里坐坐,听说里面提供冰凉的啤酒。
她旁边放着一份报纸,是《大辰报》,上面有一条新闻,被粗大的黑体字着重标的了。
是政府赞扬北方商业联合会的,因为他们又筹集了三十多万的粮款运往陕甘。会长王先生说,其中五万的善款是他特意又拿出来的,因为有感于一位侠士的慷慨之举。这位侠士捐了二十五万,只是不愿把名字透露给公众知道,他要感谢所有捐钱的人,无论多少,都是侠义之举。
这份报纸被雪兰裱起来了,也许没人知道故事里说的人是她,但她自己知道。
就像泰戈尔的诗里写的那样——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的心已飞过。
这就足够了。
沪市跟北平的生活是很不一样的。这里的生活更接近于后世,比较开放。
那种感觉就像北平还是一位裹小脚穿古装的封建妇女,而沪市却已经在厚厚的裙子下穿上了吊带袜和高跟鞋。
在北平的时候,雪兰她们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出门也不敢瞎逛。可是在沪市,女人结伴逛商场,看电影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先生对雪兰一家却是很小心的,毕竟雪兰是报社的摇钱树,怎么小心都不为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