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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要脸,纵观他从出生到今日十八,他坚持最久的事就是念书和习武,而他说了,这两样都是因为喜欢我,听我话,所以才做的。
那四舍五入,他坚持最久的不就是喜欢我?都不用四舍五入,他就是最喜欢我。
那我就把自己给他吧。
我跑出去,以最快的速度接水、烧水、沐浴,而后披着单薄中衣飞奔回来。我也不知道到这会儿过了多久了,再回到何释的卧房,他仍旧维持着方才的姿势。
我爬到他身边去,贴着他,还未开口,他先转了过来,昏暗的烛火掩不住他淡红的眼眶。
他转头,“你又跑去和谁——”而后他便收了声。
我发丝未干,中衣散乱,被发尖的水渍洇湿,颇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意味,我眼见着他坐起身,眼睛更红了,不过是另一种红法。
我忍着冷,往榻上歪斜一靠,头发上的水落在我睫毛上,又滚落下去,沿着鼻梁滑下,如同他的喉结,正上下滚动着。
我稍稍抬腿,脚尖隔着被子点在他的膝盖上,抬着起上眼皮看他,做了些矫揉造作的无辜表情。
近日里,城里特别流行龙阳的话本子,只可惜不日便被朝廷列为了禁书,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私下里传阅着他们也管不着。
为了九月楼的生意,我就去淘换了几本,自己也看得入迷,话本子里的“勾引”都是这么写的。
我觉得写的很好,很奏效,何释的手简直都要把被子攥破了。
他哑着嗓子,“知忆,我们只是订亲,还没成亲呢?”
我不管那些,都长大了,你情我愿的怕什么?
我:“那你是不要我了?”一边问着,脚尖愈发放肆地探进被子里去,只探进去一点,我便知道他是想要的。
于是添油加醋,侧头伸长了脖子,“你看我这儿好看吗?白日里有客人说我后颈好看,可惜了不是个坤泽。”
我瞎说的,冬天这样冷,衣服里三层外三层,谁上哪看去?但我就要瞎说,乾元对伴侣后颈是有特殊情愫的,不亚于唇舌之乐,床第之欢。
像乾元和坤泽成亲,他们便会通过腺体和啃咬腺体来结契。信香交融,命运共绑。
但中庸没有腺体,更没有信香,甚至闻不到伴侣的确切信香,所以只能伪结契。
让乾元咬在自己的后颈,信香融入血液,天长日久,中庸便会自内而外染成乾元信香的味道。
伪结契,意味着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