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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尉:“……”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他便喝了口酒,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
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
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
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
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金都尉:“……”
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
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
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