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赴京!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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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瞅纪白。
“发生什么事情了,说来听听。”
纪白嘿嘿一笑。
“嘿,您老火眼真睛,明察秋毫·········”
“说重点!”
“我家小白在路上碰见有个人虐待··········”
纪白将事情娓娓道来。
随后越说越气愤:
“我在想,诸如像腕力这样的智慧生命,它们有权利受到保护,它们也会有喜怒哀乐,它们难道天生就要被这些人渣欺负?毫不客气地讲,它们都是我的孩子啊!········所以我才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立了法,能够更好的保护它们。”
纪白说着说着红了眼眶。
这一点倒没有作假,他真的对精灵们倾注了太多心血。
大长老缓缓开口:
“我懂你的意思了。但我还是想以我非专业水准的人类学知识告诉你几点:
第一:人的权利是基于他们的理性和自由。
人有理性,能够区分是非,判断善恶,制定规则,遵守契约,承担责任,追求幸福。人也有自由,能够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社会的决策,反抗不公正的权力,创造文化和艺术。
因此,人的权利是一种保障他们的理性和自由的方式,让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这种权利是与他们的能力和责任相关的,而不是与他们的利益或感受相关的。
第二:人的权利是一种法律概念。
人的权利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观点,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它建立了人与人,人与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和义务。
人的权利主张,人作为法律主体,都应该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这种主张基于一种普遍的法律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反正总结起来就是:人有情感,人类的权利不是神授,而是人类自己建立国家、缔造社会所获得的。”
“所以,人的权利是高于一切的········”
纪白直接开口反驳:
“大长老,我冒犯了:
先说第一点,人有情感。这一点站在基因生物的立场上,我不同意。
基因生物和我们一样,都有能力感受痛苦、快乐、恐惧、沮丧等情感。它们也有自己的需要和偏好,比如食物、水、空间、社交、自由等。
因此,基因生物的权利是一种保护它们的利益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