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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系就像在拔河,不管怎么吵吵闹闹,只要不松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活生生断了。

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他有车又怎样?是他自己买的吗?!”我大声对着手机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从国际电话中向我袭来。

于是,我真的咬牙买了辆车。

眼巴巴盼着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妳的脸上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么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须由毛陪着,看电影很喜欢毛陪着,说故事好想有毛听着。

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最后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

渐渐的,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买了车,还得学着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毛在美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

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非常习惯坐在车子里头的感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种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干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土城家里,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杀手欧阳盆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想是如此,装也要装出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感时,越来越不快乐的毛从美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系。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伪装成大人的我,骨子里,还是那个老爱嚷着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对不起。”毛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么,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就在妳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妳这件事就够了。”我阖眼,全身缩塞在沙发上。

挂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一直一直掉眼泪。

我知道,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毛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毛从美国回台湾那天晚上,有够怕开错路的我提早五个小时就出发,早早就出现在机场大厅,在二楼星巴克不知所谓写着小说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其实都是一些废物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见到毛,又会舍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见到了毛却一点舍不得她的感觉也没有,那种情绪苍白。

该来的还是避不了。

与三个礼拜不见的毛碰面的瞬间,她看起来既陌生又清晰。

“累吗?”我只有嘴唇在动,帮拿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