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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十岁。可是故事早就开始了,早在那天之前就开始了。当时,他终于用两个数字写下了自己的年龄,而且第一次看到了那块宿营地。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父亲、德·西班上校、康普森老将军和其他人都要在营地里住上两个星期。尽管还没有见过那头巨熊,但他早已领教过它那只毁于机关陷阱的后掌。在一个方圆一百英里的地区,这头熊早已赢得了巨大的名声,像活着的人一样拥有一个响亮的名号。
这头熊的故事他已经听了很多年了。那数不胜数的传奇:储藏玉米的仓库被糟蹋,一窝窝大小猪仔甚至小牛被拖进林子里吃掉,陷阱机关被踏平或毁坏,猎狗被撕碎和屠戮,猎枪甚至步枪在近距离射击竟像顽童从管子里吹出来很多豌豆一样毫不顶用——传奇早在他出生前就已经开始。那是一条遍布废墟与毁灭的长廊,毛蓬蓬的巨大身躯从中冲过,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却像火车头一般无情推进,难以阻挡。
在没有见过这头熊之前,有关它的故事就已经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了,甚至在他没有看到那片被砍伐的森林前,它的目光和巨大身影就在数不清的梦中出现过。它在森林里留下了弯曲歪斜的掌印,毛发蓬松,身形庞大,眼睛通红,虽然不是恶狠狠的样子,但却是巨大无比——如此巨大,连猎狗也不敢朝它吠叫,连骏马也不愿追赶,猎人们毫无制服它的办法,开枪也不管用。在这个面积不断缩小的地区内,它真是太巨大了。在没有亲眼看到巨熊与荒野之前,他调用了儿童全部的预感力,似乎看到了它完整的身形。那片在劫难逃的荒野,人们正在持续不断地用斧头与犁头一点点吞噬着它的边界;人们对荒野充满了畏惧,正因为它是荒野——老熊在这片土地上赢得了巨大名声,数不清的人们甚至连各自的姓名都不知道。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
十岁前的每年十一月,他都能看到那辆四轮马车载着猎狗、卧具、食物和猎枪,搭乘着父亲、泰尼家的黑奴吉姆和印第安人萨姆·法泽斯(他是契卡索族酋长与一位女黑奴的儿子),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