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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你还说什么特权和人的权利。”喏比指控道。
“没错,那个,人的特权和权利之一就是给自己找个视野开阔的地儿。”军士道,“我就是这意思。”
“我从没见队长脾气这么坏。”喏比说,“我更喜欢他猛喝酒的时候。依我看他——”
“我说,我觉得埃勒病得很重。”卡萝卜道。
他们都转身看着水果篮。
“它在发热,皮肤也亮闪闪的。”
“龙的体温一般是多少?”科垄问。
“哈。你准备怎么量来着?”喏比问。
“我觉得我们应该请兰金小姐来瞧瞧他。”卡萝卜道,“这些事情她最清楚。”
“不,她肯定在为加冕礼做准备。咱们不该去打扰她。”科垄道。他伸手摸摸埃勒不断颤抖的身子,“我过去有只狗,它——嗷!这不叫热,简直是烫得要命!”
“我给它拿了好多水,可它碰都不肯碰。你拿水壶做什么,喏比?”
喏比一脸无辜,“那个,我觉得出门之前不如煮点茶喝,浪费了多可惜——”
“把水壶从它身上拿下来!”
时间到了中午。雾气并没有完全消失,但的确散了些,天空中能看见一团模模糊糊的浅黄色,那是太阳。
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警卫队早已经变成了条可怜虫,但身为它的队长仍然意味着正式场合总有魏姆斯的一席之地。当然,尊卑强弱的次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晃晃悠悠的露天看台上,他的座位也被移到了最低的一层,夹在丐帮首领和教师公会的会长中间。他并不介意。坐哪儿都比最顶上要好,那里全是杀手、小偷、商人和其他所有飘上社会顶层的东西。他从来不知道跟那些人该说些什么。至少老师一点也不聒噪,他只是偶尔握紧拳头再放开,并且呜咽几声。
“你的脖子不舒服吗,队长?”他们正等着车队,乞丐头子礼貌地问了一句。
“什么?”魏姆斯有些心不在焉。
“你老往上看。”乞丐说。
“唔?哦。不。没什么。”魏姆斯道。
乞丐把自己的天鹅绒斗篷裹紧些。
“说起来,你不会正好有——”他停下来,计算出一个符合自己身份的数目——“大概三百块钱吧?我需要一桌十二道菜的宴席,嗯?”
“没有。”
“好吧。”乞丐头子友好地说。他叹了口气。当乞丐头子,这活儿实在没干头。问题就在于身份上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