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8/10页)
C·S·路易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消。兵役也没法服了。目前,我正学习拄着拐杖到处走动。可能不久就会装上假肢。然而,无论如何,我再也不是双腿健全的人了。
然而,不可否认,从某层感觉上看,我的确比从前“好多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种羞愧感,并觉得有责任去保持、助长、延长自己的郁郁寡欢。我曾从书中读到有关这类的感觉,但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如是观。我明知妻不希望我这样。她会叫我别犯傻。我十分清楚神也不希望我这样。那么,这类的感觉背后是什么?
毋庸置疑,多少是虚荣心作祟。我们想证明自己是超级情人、悲剧英雄,而非众多丧偶之人中区区一介匹夫,蝺蝺而行,卖力做着苦差事。但这并不是全部的解释。
我想,还有一种混淆有待厘清。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悲恸——尤其是初期的心理剧痛——延续下去:没有人受得了。但是,我们却需要另一种东西——悲恸只是其中反复出现的一种症状,而我们却把症状和事情的本身混为一谈了。前晚,我写到,丧偶并非婚姻之爱的中断,而是婚姻诸多阶段之一——就像蜜月一样。我们需要的是在此阶段也好好地、坚定地生活下去。如果它让人心痛(肯定会的),便应接受痛苦也是这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愿以抛弃配偶或与配偶离异为代价来逃避痛苦,这等于让死者再死一次。夫妻本为一体,现在既已被切割两半,我们不愿假装仍是完好无缺的整体。不过,婚姻仍在继续,爱情仍在继续,也因此,悲恸仍在继续。然而,毕竟,我们不会为了悲恸而悲恸——如果我们有自知之明的话。其实,婚姻既能继续存在,悲恸越少越好。在死者与生者之间的婚姻里,喜乐越多越好。
在各个方面,都是喜乐越多越好。因为正如我已经发现的,过分强烈的悲恸不但不能使我们与死者紧密相连,反而会切断彼此的关联。这点越来越清楚了。就在那些悲伤感最少的时刻——晨浴通常是这种时刻之一——妻会突然间涌上我的心头,带着她的本来面目,带着她独一无二的性情。与我在最糟糕的时刻所感受到的妻完全不一样,那时,因着我的悲情,妻的形象也被简单化,显得惨兮兮,阴沉沉的。而这时,却是她最纯然属己的样子。这太好了,太令人振奋了!
我好像记得——虽然此刻无法随手摘引——在各种歌谣和传说里,已逝的亡灵总是告诉我们,哀悼反而对死者有害无益。他们恳求生者停止哀悼。这可能比我所思忖的还要意味深长。果真如此,我们祖父辈的做法岂不是太误人子弟了?所有那些哀悼仪式(有时延续一生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