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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活的小镇在杭州湾畔,每一次的公判大会都是在县中学的操场上进行。中学的操场挤满了小镇的居民,挂着大牌子的犯人站在操场的主席台前沿,后面坐着县革命委员会的成员,通常是由县革命委员会指定的人站在麦克风前,大声念着批判稿和最后的判决词。如果有犯人被五花大绑,身后又有两个持枪的军人威风凛凛,那么这个犯人一定会被判处死刑。
我从童年开始就站在中学的操场上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公判大会,听着高音喇叭里出来的激昂的声音,判决书其实是很长的批判稿,前面的部分都是毛泽东说过的话和鲁迅说过的话,其后的段落大多是从《人民日报》上抄下来的,冗长乏味,我每次都是两条腿站立的酸痛了,才会听到那个犯人是什么罪行。最后的判决词倒是简明扼要,只有八个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文革时期的中国,没有法院,判刑后也没有上诉,而且我们也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一种职业叫律师。一个犯人被公判大会判处死刑以后,根本没有上诉的时间,直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声音响过之后,台上五花大绑的犯人立刻被两个持枪的军人拖了下来,拖到一辆卡车上,卡车上站立着两排荷枪实弹的军人,其气势既庄严又吓人。卡车向着海边行驶,后面是上千的小镇居民蜂拥跟上,或骑车或奔跑,黑 压压地涌向海边。我从童年到少年,不知道目睹了多少个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听到对自己的判决那一刻,身体立刻瘫软下来,都是被两个军人拖上卡车的。
我曾经近在咫尺地看到一个死刑犯人被拖上卡车的情景,我看到犯人被捆绑在身后的双手,可怕的双手,由于绳子绑得太紧,而且绑的时间也太久,犯人两只手里面的血流早已中断,犯人的双手不再是我们想象中的苍白,而是发紫发黑了。后来的牙医生涯让我具有了一些医学知识,我才知道这样发紫发黑的手已经坏死。那个犯人在被枪毙之前,他的双手已经提前死亡。
枪毙犯人是在海边的两个地方,我们称之为北沙滩和南沙滩。我们这些小镇上的孩子跟不上卡车,所以我们常常事先押宝,上次枪毙犯人是在北沙滩,这次就有可能在南沙滩了。当公判大会刚刚开始,我们这些孩子就向着海边奔跑了,准备抢先占据有利位置,当我们跑到南沙滩,看到空无一人,就知道跑错地方了,再往北沙滩跑已经来不及了。
有几次我们几个孩子跑对了沙滩,近距离观看了枪毙犯人。这是我童年时最为震颤的情景,荷枪实弹的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