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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生于1398年5月13日,卒于1457年2月16日,享年60岁。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杭州市上城区)人,祖籍考城(今民权县程庄镇于庄村),谥号忠肃。
于谦出生于一个世代为官的家族,其祖父忠诚守信、清廉正直的情操深深影响着他。
于谦自幼聪慧,苦读经书,和老师作对联来使自己免受体罚,十岁时曾因才智得到巡按的赏识。
他十七岁参加乡试未中,但并未气馁,更加努力学习,终于在24岁时考中进士,正式开启官员生涯。
宣德元年(1426年),于谦被任命为御史。
同年,朱高煦起兵造反,明宣宗亲征,于谦随行。
朱高煦投降后,于谦严词责备其罪行,得到皇帝赏赐。
他在外出巡按江西时,为数百个被冤枉的囚犯平反,还上奏弹劾了陕西官校欺压百姓的罪行,并要求派遣御史将其抓捕问罪。
宣德五年(1430年),于谦任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他到任后走访了解民情,考察应兴办或革新的事务并上疏提出对应政策。
当地出现水旱灾情时,他会及时上报,一年多次。
正统六年(1441年),他上疏提出给贫困户发放谷物和地方官员升迁新标准的政策,获皇帝同意。
于谦下令加厚黄河防护堤并设置官员督促检查,还在大路两旁种树打井。
他又上奏请求朝廷另外设置御史管理大同,把管辖区域内镇守将领私自开垦的田收为官屯以资助边防经费。
于谦在职九年,威望恩德遍布晋豫各地,后升任左侍郎,享二品官俸禄。
明英宗即位之初,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朝政,重视于谦意见,其白天递的奏折夜晚就会被批准。
“三杨”去世后,权力转移到太监王振手中,王振误将于谦当成曾顶撞过他的御史。
正统六年(1441年),于谦推荐参政王来、孙原贞代替自己,王振指使通政使李锡弹劾于谦,于谦被判处死刑,关在牢房三个月。
后来王振发现是自己误会,于谦才得以免死,被降职为大理寺少卿。
于谦降职后,许多人希望他留任,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上书请求,周王、晋王等藩王也进言,于谦再次被任命为巡抚。
正统十二年(1447年),山东、陕西产生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