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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几个地方后才来到他手上的。他一张一张地翻看着这些白纸条,每一张都显示了曾经存在过的一个住址,他当时总是迅速地变换自己的住址。
诗人将信封翻过来,找到了邮戳,邮戳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差不多所有的笔画上都长出了邮戳那种颜色的纤维,它们连在了一起,很难看清楚上面的日期。诗人将信封举了起来,让窗外的光芒照亮它,接着,他看到或者说是分辨出了具体的笔画,他看到了日期。然后,他将这封十二年前寄出的信放在了桌子上,心里想,在十二年前,一位年轻的女子,很可能是一位漂亮的姑娘,曾经邀请他进入她的生活,而他却没有前往。诗人将信放入信封,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发硬了的面包,慢慢地咬了一口。
他努力去回想十二年前收到这封信时的情景,可他的记忆被一团乱麻给缠住了,像是在梦中奔跑那样吃力。于是他看着放在桌上的《培尔·金特》,他想到当时自己肯定是在阅读这部书,他不是坐在沙发里就是躺在床上。这封信他在手中拿了一会,后来他合上《培尔·金特》时,将马兰的信作为书签插入易卜生的著作之中,此后他十二年没再打开过这部著作。
当时他经常收到一些年轻女子的来信,几乎所有给他写过信的女子,无论漂亮与否,都会在适当的时候光临到他的床上。就是他和这一位姑娘同居之时,也会用一个长途电话或者一封挂号的信件,将另一位从未见过的姑娘召来,见缝插针地睡上一觉。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给他写信了,他也不知道该给谁写信。就是这样,他仍然每天两次下楼,在中午和傍晚的时候去打开自己的信箱,将手伸进去摸一摸里面的灰尘,然后慢慢地走上楼,回到自己屋中。虽然他差不多每次都在信箱里摸了一手的灰尘,可对他来说这两次下楼是一天里最值得激动的事,有时候一封突然来到的信会改变一切,最起码也会让他惊喜一下,当手指伸进去摸到的不再是些尘土,而是信封那种纸的感受,薄薄的一片贴在信箱底上,将它拿出来时他的手会抖动起来。
所以他从书架上取下《培尔·金特》时,一封信滑出后掉到地上,对他是一个意外。他打开的不是信箱,而是一册书,看到的却是一封信。
他弯下身去捡起那封信件时,感到血往上涌,心里咚咚直跳。他拿着这封信走到窗前坐下,仔细地察看了信封上陌生的笔迹。他无法判断这封信出自谁之手,于是这封信对他来说也就充满了诱惑。他的手指从信封口伸进去摁住信纸抽了出来,他听到了信纸出来时的轻微响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