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彻底失望,将她逐出了家族,很快又被江煜景一纸休书给休弃。
原主失去一切,投河自尽。
凌书婳扶着额,脑仁突突地疼。
所以,只要她不和女主作对,不作就不会死,是这样吧?
她堂堂21世纪医学博士,还能为个男人要死要活的不成?
“走了,回家!”凌书婳对下人吩咐道。
“夫人,咱们不等一等家主吗?”下人显然已经习惯了原主一切以江煜景为中心的做派。
“不等了。”
凌书婳闭目养神,她刚穿来累得很,哪有心思管江煜景?
回到家中,凌书婳泡了个热水澡,身上的那股湿冷劲儿才散尽。
算算日子,她那妹妹凌初雪应该已经在回京的路上了。
边塞的女子大多豪放爽朗,可原著里的凌初雪却养的肤白貌美,身娇体软。
她刚踏入京城,马儿受惊,在街上横冲直撞,慌乱之中,是江煜景出手相助。
初见,便已结缘,之后凌初雪几次遇险,也都是江煜景救下她。
一来二去,两人便生出情愫,再加上原主这个占有欲极强的恶毒原配,这禁忌之恋便越发如烈火烹油般的不可控。
“切……”凌书婳凌笑一声,她都忍不住替原主喊冤。
这种事搁谁身上不疯?
可谁让她对上的是女主气运?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凌书婳泡完澡,穿戴好衣服,从下人口中得知,江煜景已经回来,此刻人在书房。
才子盛宴闹出那么大个乌龙,脸都丢尽了,他恐怕也没心情再待下去,正好她也有事找他。
书房里,檀香焚烧,青烟氤氲,他坐在桌案前,手执紫毫,书写着什么。
整个人看上去俊雅、矜贵。
不得不说,江煜景这模样的确长得好,也难怪原主爱他爱的死去活来。
“不必道歉。”他声音清朗如山间泉水。
这种蠢事,原主不是第一次做了,江煜景烦不胜烦,以为她这次来定然还是为道歉。
凌书婳忽然想起原著里,凌初雪每次惹江煜景不快,都会主动上前撒娇服软。
只要她一出现,都不需要开口,江煜景必然缴械投降,有时候还会将她揽到怀里,点着她的鼻子,称她是个小妖精。
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结果完全不同,或许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