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彻斯摇摇头,他难受地阖上双眸,退开两步,又睁眼,疲惫地冲温德尔笑了一下,“部长,这种感情上的事情,难道你也能拿出什么足以说服所有人的‘证据’吗?”
温德尔笑了。
他掏出一张符咒。
“录音符咒?”壬许讶异道。
“你会相信人类的话吗?维彻斯。”温德尔笑道。
“我可以暂时相信一下你。”维彻斯无力道。
温德尔将符咒点燃。
“是否能作为证据,要问您的心,先生。”他笑道,“原谅我不守承诺给壬许录了音,不过现在或许能派上用场。”
“维彻斯,你要不要听一听,你们的故事?”
十五年前。
那天,壬许和他的哥哥大吵了一架。
这是他们叛逃出赫尔南多家族的第七年。
鏖兵之战大捷后,这两位被家族追捕的小少爷,便加入了赏金猎人联盟,并凭借强大的召唤术和魂斗术的组合拿下联盟的首领位子。
魔法师们普遍认为,召唤师和魂斗师天生就是最好的组合,不在于魔法师本身的能力。
就像当年的温德尔和奈文特一样,壬许和壬赫,被所有慕强的魔法师仰慕又嫉妒着。
壬赫的性格向来十分恶劣,即使心中疼爱弟弟,但壬许的眼泪,壬许时常的思乡,壬许和他父亲相似的相貌,无一不在提醒壬赫对赫尔南多家族的厌烦,无一不在催生着壬赫对弟弟的轻蔑。
兄弟俩常因为一些琐事争吵,以至于矛盾激化,娇贵的小少爷赌气离开联盟。
他不是空手走的。
为了证明自己,他随机在高额赏金的名录上接了一单。
悬赏金额越高,难度越大,这个却是例外。
【目标:维彻斯(血族)】
【赏金:5000000000$】
壬许带着悬赏单,踏上了前往那座巍峨城堡的路。
那座城堡第一次呈现在他的面前时,壬许震惊于它的伟岸。后来他得知,那是维莫花费了二十余年的时间为他的弟弟打造的家,选用了最好的石料和最昂贵的玻璃,细致到每一件家具都恨不得用金丝来制作。
壬许将自己弄得全身是血,倒在蔽日林的边陲,被出行巡逻的胡桃二捡了回去。
和许多假扮血奴的猎人一样,他在血液中大量注射了能让血族上瘾的迷幻剂,并用隐藏符咒蒙混过蝙蝠管家的检查,成为血奴笼子里的最佳血源。
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目标,是在幽深的地下室里。
作为新选上的血奴,他被暂时关押在牢笼中等待主人的召见,那里阴暗潮湿,没有一点光亮,周围发霉的味道充斥着他的鼻腔,这令从小娇生惯养的壬许难受又紧张。
他听说过吸血鬼虐待血奴的手段,刑具,绳索,毒药。即使做好了心里建设,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依旧影响了他,他打算弄开那个巨大的金丝笼。
直到一个声音的出现。
【我说过,不要将血奴放在那样的地方。】
【他还没有完全合格,先生。】
【可他还是个小朋友,他会喜欢我给他准备的三明治吗?】
一只冰凉的手,为他解开束缚,将他拉出那漆黑的噩梦,并且端给他一块热乎乎的三明治。
那个好看的吸血鬼带着笑容,琉璃般的眸子和苍白的皮肤,就这样印在了年少时壬许的眸子里。
【我要怎么称呼你?】
【他们都叫什么名字?】
【你也想拥有新名字吗,美丽的小家伙?】
于是他有了新的名字——花十二。
喜欢鲜花,排行第七,名为十二。
后来在那间客房里,温德尔部长告诉他。
【十二,是一种代称,爱人,恋人,宝贝,都是十二画。】
【自己想想吧,小傻瓜。】
那时候,悠扬的钢琴曲,美味的饭菜,鲜血从血管中溜走时的酥麻微痛,主人的宠爱,幽默的大蝙蝠,可爱的小血奴,慢慢占据了这位被称作“银弓死神”的杀手的心脏。
出身赫尔南多家族,壬许其实懂得音乐和红酒,也懂得希罗多德和阿芙洛狄特,他拥有少爷的高贵优雅,足以称傲的俊美容颜,也是优异且强大的召唤师。
但在城堡中,在那大片的桔梗花中,他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傻子。
他臣服于维彻斯的温柔。
不同于壬赫逐渐像猎人一样粗野,壬许将自己的涵养和骄矜换成了懵懂和呆傻,他宁肯自己就这样,傻子一样爱那个会温柔地跟他说话的吸血鬼。
装傻装久了,连自己都骗过。
【你怎样定义喜欢,花十二?】
【我见到你的时候,呼吸会有点不畅。】
这位从来没什么责任心的小家伙,把自己接下的唾手可得的任务,抛到了九霄云外。
【今天的天气很好,先生,你好可爱。】
【你从来都不吝夸奖别人吗?还是仅仅对我。】
后来,他发觉维彻斯其实和所有人眼中那个高贵骄矜的血族艺术家不一样。
那只吸血鬼,其实很是孤独,也很是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