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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踢馆歌手休息间中。
编导出声说道:“李斯琦,你还有十秒钟决定是否要踢馆。因为这是第二场竞演,如果选择放弃,后面就不再有机会了。”
李斯琦的表情非常凝重。
他来的时候,还是很有信心的,但听完方醒这首歌,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首歌在情感方面,比第一场哪首歌更浓烈。
可是,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要是之前听经纪人的,换一个踢馆目标,情况不会像现在这么糟。
可是,事已至此,已经没得选。
要么放弃,仿佛从来没有来过这个节目,要么只能硬着头皮上。
他咬咬牙,伸手拍下了踢馆按钮。
发起踢馆,结果公布
嘉宾休息区里。
竞演歌手请来的乐团、嘉宾,都在这个休息区里观看竞演。
其中有一位穿着西装,打着领结的青年,正是受潮音文化邀请过来,为李斯琦进行钢琴伴奏的青年钢琴家周名荞。
周名荞这次来是为李斯琦伴奏。
他对男团不是很了解,这次受邀过来,一是有朋友牵线,二是选的歌还不错,三是《歌声》这个舞台,是国内音乐类节目的天花板。
综合考虑,他来了。
他知道主持人口中的神秘踢馆歌手,是李斯琦。
至于李斯琦要踢馆谁,他并不关心。
毕竟,他只是来为这一场演出伴奏,后续的比赛和他没有关系。
他只需要这一场尽情发挥就好了。
因此,他并不参与李斯琦团队的决策。
当主持人公布踢馆目标的时候,周名荞并没有很在意。
和旁边的嘉宾闲聊的时候,得知这个叫做方醒的歌手,实力很强。
不过,之前没有关注过方醒这个人,所以没有直观的感受。
当他听到《七里香》前奏的时候,他顿时挑了挑眉,感觉这首歌的前奏水平很高。
旋律听上去很平缓,但是却将夏天与诗情的意境完全表现了出来。
而且,他可以确定,音乐素养越高的人,对这首歌的评价越高。
周名荞听完主歌和副歌,感觉这首歌已经不输李斯琦要唱的那首歌。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当间奏着的转调出现,然后弦乐加入,辉煌的弦乐合奏将歌曲推上一个更高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