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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认为贝克福德说的很对。
小说做为一个正在兴起的艺术创作形式, 实际上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但100多年来, 小说和小说阅读仍然是“不入流”的消遣, 太太小姐们可以有自己的读书俱乐部,但要是被男人发现在读这些“低俗”的读物,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很假仙的表示“不过是消遣”。
女人被普遍认为只需要学习她们该有的文化知识就行了,比如会写信能看报纸,阅读小说是低级趣味,但就是阅读什么专业性著作,也是会被男人嘲笑的, 认为“你们女人用不着读这些”。
也只有在像贝克福德这样的人的家里,阅读小说和专业著作不但不会被嘲笑, 还会得到鼓励。苏珊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写作天分, 可阅读量足够,就是日常写信,遣词造句也比普通人高出一截。
英国第一位靠写书赚钱、能被称为“职业作家”的女性是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阿芙拉本人的经历就很丰富多彩, 她出生寒微,1666年英国与荷兰发生了战争,国王查理二世派阿芙拉前往荷兰做间谍,但她没有获得报酬, 反而负债入狱,之后她开始创作剧本, 赚钱还债,并于1688年出版了传奇小说《奥鲁诺克》,当时从法国传来的“英雄传奇”在英国风靡一时。
因为阿芙拉的成功,英国之后涌现了不少女作家,但其中很多人只是模仿阿芙拉·贝恩,很多作品大打擦边球,以情欲描写为噱头,这也不怪男作家和男性读者觉得这些作品十分“低俗”。并且女作家因为眼界和阅历的限制,小说作品格局不大,多数局限在情情爱爱的狭窄题材中。
贝克福德教导爱丽丝的时候,就说过她要开拓眼界,题材无所谓,但不能太局限,否则艺术生命不会长久。威廉·贝克福德在《瓦赛克哈里发史》之后没有写过更出色更有名气的作品,一来是因为他丑闻缠身,出版商不敢出版他的书;二来他有钱,不靠写作赚钱,一本《瓦赛克哈里发史》已经给了他应有的名气,他也就没什么更高的追求了。
至于爱丽丝,也认为情欲描写适当就好,要符合人物设定和故事,不然就有点喧宾夺主,简·奥斯汀不靠什么激情描写,她的书也卖了200年,绝大部分女作家的作品可没有这么长的生命周期。
好吧,那就以姐姐为目标,也努力成为有经典著作传世的伟大作家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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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贝克福德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