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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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血液容易发现,又像胶水一样会黏在任何物质的表面,因此多年来,血液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向来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血液的侦查史,可大致反映出刑事鉴定科学的发展过程。
约在十九世纪中叶,一开始血液只被用来当作在场证明。也就是说,警方会以嫌犯的衣物有无染血来证明他是否涉案。例如,用一件上面有干涸血迹的裤子来定嫌疑犯的罪。半个世纪后,血迹运用的重点在于鉴定是否为人血,区别出人血与兽血的不同。不久,科学研究有了突破,人类血液被分成了型以及ABO型以及MN与RH几种类型,警方从此也大大缩小了血液来源的范围。到了六十和七十年代,科学家的研究更进一步将血液“个性化”。也就是说,利用血液追踪至某一个体,像指纹一样。初期他们利用生物化学分析血液中的酵素和蛋白质,可以用排除法排除大多数人,但此时还无法完全把范围缩小至一个人身上。直到DNA发现后才真正实现这个目标。
分类、鉴定、区别、赋予特性,这些正是刑事鉴定科学家的主要工作。
然而,除了辨识身份之外,血液还包含更多的信息。犯罪现场“溅血”的方式,可让警方还原攻击事件的经过。而林肯·莱姆更是经常检验血液中蕴含的物质,以了解更多和失血者有关的信息。
“我们来看看,这位流血的女人是否有吸毒习惯或服用某种特定药物。通知法医办公室,要他们做全套的检验。我要知道在她血液里的一切东西。”
在库珀联络法医办公室时,塞林托的电话又响了。
莱姆从他的表情中,知道他这次收到的一定不是什么好消息。
“噢,天啊………噢,不………”
莱姆感觉到一种奇怪的颤动,来自于他的体内深处,这个区域是他所无法感觉到的地方。一些瘫痪的人时常会有幻痛现象,感觉有疼痛来自已失去感觉的四肢或身体其他部位。莱姆不只有幻痛的感觉,尽管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但他还是会感觉到体内的震颤和肾上腺索的加速分泌。
“怎么了,朗?”萨克斯问。
“还是十五分局的报告,同样在唐人街,”他皱起了眉头,“又发生了另一件命案。这次肯定和‘幽灵’有关。”他看了莱姆一眼,摇摇头,“老兄,这次不太妙。”
“什么意思?”
“林肯,我的意思是………他们说这次可他妈的相当糟糕。”
从纽约重案组的警察口中,很难得会听见以“糟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