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的早晨,酒吧街以及旁边的小吃街已经全部开业,虽没有夜晚的霓虹灯光那般繁华,但依仗着多年来经营起来的名气,来往的客人络绎不绝。
这时候的酒吧街还没有发力,大多数人都在隔壁的小吃街尝着隔了许多天未曾尝过的小吃,颇为怀念。
我穿着一件黑白两色的骷髅头棉服,下身是一条紧身的牛仔裤,瘦弱的身躯倒也显得挺拔,别有一番英气。
过了个年,原本刚刚一米七的我又涨了三厘米,虽不多,但胜在还有涨头。按陵城的虚岁来说过了这年,我也算是十八岁了,半个成年人。
虽然实际年龄只有十七岁,但不妨碍我这个经常装老成的家伙在很多人眼中早已脱离了孩子的范畴,至少高强不曾把我当成一个孩子来看待。
用花岗岩砌出来的路面上很干净,虽然街道的两旁全都是小吃和餐馆,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将用完的锡纸和盛放肉夹馍之类的纸包随意扔在路面上。
街道两旁都有竖立着的牌子,或是写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或者写着‘文明一小步,健康一大步’之类的宣传标语。
我身后跟着梳着丸子头的林美美,不得不说人长得漂亮,无论穿什么衣服或者梳什么头发都很养眼。
美人本就是可遇不可求,那些来吃美味的人也都不忘欣赏,毕竟古人云秀色可餐,便是这个道理。
短短五百米不到的一条步行小吃街,郎才女貌的我俩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当然,周遭虎狼的重点都放在我身后的那位身上。
之前我有问过她为什么她的皮肤那么白,得到的回复就是:“因为我妈皮肤就很好很白啊。”
可以,这很强势,很林美美。
要是换做之前,没有见过那么多漂亮女孩,我一定会异常惶恐,身后跟着一个如花似玉的跟屁虫会不会引来不必要的争端。
但好在如今的我也算是已经习惯了,林美美其他方面都很完美,但就是逛街这个毛病我是深有体会。
如果我不说回家,她绝对可以逛到深夜,就像上次回到酒吧已经是晚上八点,这还是依赖于我时刻提醒着时间,要不然鬼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去。
正所谓兴之所至,我也不好扫兴。
小吃街我俩并不是第一次来,只不过上次来的时候街道上没什么人,大部分商铺都已经关门。这还是第一次趁着早上人多的时候来,一是为了让身后那个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更接地气,二则是吃惯了包子和牛奶加荷包蛋的我想要换换口味,所以连锻炼都放下了,就是为了吃到尽兴。
小吃街上的小吃五花八门,糕点类的桂花糕、碗糕。奶油炸糕等等看的眼花缭乱,什么葱油饼千层饼、五香栗子、老豆腐、杏仁茶更是小吃街一绝。
再加上店铺里比较上档次的什么牛肉粉、云南米线、串串香之类的正经吃食更是想想就流口水。
一个人吃的再多终究是半个肚皮那么大,一向自诩为吃货的林美美光是米粉就喝了一大碗,而我则是比较注重吃相,到没有整的跟她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一致。
毕竟不是牲口,逛了几家店铺,尝了些特色小吃的林美美终于羞赧的笑笑,摸摸肚皮,心想前十八年在美国的生活真他妈白活了,并且生出一种留在陵城的心思。
当然,这暂时是不可能的,不过下半年的大学生涯可以考虑回国‘深造’,绝对不虚此生。
……
回到酒吧的时候已经荣升地狱犬酒吧管事人的高强正带着一群服务员收拾卫生,新年刚过,曾经的人气需要回笼,今晚会有一支陵城最著名的‘旅行者’乐队来酒吧表演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