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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三点。
她觉得自己指定有点毛病,拉着周晟安看她的摄影作品看到三点。
周晟安恐怕也有点毛病,还真看到三点。
她明天又不用上班。
总之那晚之后,她跟周晟安的聊天频率高了起来,好像多了些话可以聊。
接吻的频率也高了点。
她这个人一直如此,生性放荡不羁爱自由,想什么就做什么,况且跟周晟安接吻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有时话说到一半,她就坐到他腿上去了。
有时早晨打着呵欠醒来,碰上周晟安正要去公司,她就过去勾住他脖子,索个吻。
但也不是每天。看心情。
在接吻这件事上,周晟安从来不拒绝她。
除此之外,她还是一个得寸进尺的人,仗着他纵容,摸过腹肌,还捏过他屁股。
闺蜜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她一针见血地拆穿:“你那是什么求知欲,你明明就是馋人家身子!”
白清枚想了想:“好吧,我承认我是。你不觉得他挺勾人的嘛?”
闺蜜在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个世纪:“你认真的?他看起来正经得好像要上新闻联播。”
“所以才让人想扒开他的衣服啊。”
闺蜜切了声:“新闻联播每天那么些人,怎么没见你想扒开谁的衣服?”
“……”
馋归馋,但白清枚一次没再提过要试试周晟安行不行的事。
因为他仿佛是一个没有七情六欲的人,这种事情吧,剃头挑子一头热,就很没劲。
周晟安对她是很尊重的,每周都会尽可能抽出一天时间来陪她。
去看摄影展、看电影、洞穴探险……甚至是逛街,这些事都是他平时不会做的,白清枚这点情还是领的。
某个突然降雨的下午,一个女性朋友叫她一起吃饭,饭局上还有另外两名男士,其中一个在跟朋友搞暧昧。
另一个一见到白清枚,就两眼一亮,饭桌上殷勤地找她聊天,但没几句就露出跟她爹如出一辙的古典大男子主义,白清枚最厌烦这套,饭都吃得不对胃口了。
那边朋友搞暧昧搞得如火如荼,根本顾不上她,白清枚看着他们腻腻歪歪的也烦,找了个非常随便的借口:“家里孩子该喂奶了。”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的脸色,拎起包就走了。
自个儿喝喝咖啡,宠物店逗逗狗,坐在游戏厅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