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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半个多小时;但你们所谓的那种热心人慷慨陈词时很少能恰如其分,为朋友帮忙的激情常常使他们头脑发热,使他们说出各种各样不合时宜的错话,因此他们往往怀着世界上最良好的愿望,结果却做出适得其反的事情。
在眼下这个实例中,“老查利”的一番雄辩结果就是如此。因为,尽管他竭尽全力为那名嫌疑犯辩护,但不知怎么回事,他发出的每一个音节中都包含着一种直露但却无意识的倾向,这非但没为他赢得听众好评,反而加深了人们对他为之辩护的那名嫌疑犯的嫌疑,激起了公众对那名嫌疑犯的义愤。
这位雄辩家所犯的最莫名其妙的一个错误,就是间接地把那名嫌疑犯称作“富有的沙特尔沃思先生的继承人”。其实在此之前,人们根本没想到这点。他们只记得那位当舅舅的(他除了这个外甥别无亲属)在一两年前曾威胁过要取消外甥的继承权,所以他们一直以为这份继承权的剥夺是一个既成事实(嘎吱镇人就是这般实心实意)。但“老查利”的话使他们马上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并由此而看出那些威胁不过是一种威胁的可能性。于是“Cui bono”这个必然的问题便立即被提出,这个问题甚至比那件背心更有助于把这桩可怕的谋杀罪加在那个年轻人头上。在此,为了我不致被误解,请允许我稍稍说几句题外话,我刚才使用的那个极其简短的拉丁短语历来被无一例外地误译和误解。“Cui bono”在所有一流小说中和在别的什么地方都被误译,譬如在戈尔夫人(《塞西尔》之作者)的那些书中,戈尔夫人是一位爱引用从闪族语到契卡索语所有语言的女士,是一位“按其所需”、依照一个系统的计划、在贝克福德先生的帮助下做学问的女士[2]。正如我刚才所说,在所有一流小说中,从布尔沃和狄更斯的巨著,到特纳彭尼和安斯沃斯的大作,cui bono这两个小小的拉丁词都被译成“为何目的”或是(像quo bono一样)译成“有什么好处”。然而,cui bono真正的意思是“对谁有利”。Cui——对谁;bono——有利。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术语,恰好适用于我们现在所考虑的这种案例。在这类案例中,某人做某事的可能性,视此人受益的可能性或该事完成所产生的利益而定。在眼下这个实例中,cui bono这个问题非常直截了当地牵涉到彭尼费瑟尔先生。他舅舅在立下了有利于他的遗嘱后曾以剥夺其继承权对他进行过威胁。但那个威胁实际上并没有被付诸行动,原来所立的遗嘱看来并没被更改。如果遗嘱被更改,那可以假定的这位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