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让代言飞一会儿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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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想跟我签终身协议?”
7月28日下午。
酒店房间内,文浩才刚洗漱完毕还没把头发擦干呢,就从经纪人安妮口中得知了这个令他诧异的消息。
黎庆自然也在场,他揉了揉眉心,下意识地捏出一根烟,但抬头看到文浩之后又把火给灭了,烟也收了回去。
“是啊,耐克已经跟田径管理中心打过招呼了,说愿意给你开50万美金一年的保底合同,并且根据你的成绩、荣誉可以不断往上提高,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
这句话不是从安妮嘴里说出来的,而是黎庆。
对于耐克的终身协议意向,黎庆自然认为是好的、有益的,毕竟他这个主管教练可以从合同中直接获得分成。
中外体育运动员的商业合同分成模式,其实大差不差。
比如劉翔,他自己本人拿65,孫海岼的教练团队拿15,国家田径管理中心拿10,最后10则归属魔都体育局。
田径运动员的商业分成模式,可比篮球运动员、足球运动员的分成模式要合理得多。
因为田径运动的商业化程度很低,不会出现像顶级篮球运动员、足球运动员那种年薪上千万、上亿的情况。
普通田径运动员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三个方面:所在单位给予的薪资、赛事排名所获得的奖金、赛事主办方给予的出场费。
只有成为明星级的田径运动员,才能通过商业代言、商业活动等方式,获得远超薪资、奖金、出场费的收入。
“耐克的终身协议,虽然跟百代没太大关系,不过我还是建议伱接受下来,毕竟你成名的时间也不短了,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接过一个商业代言,不少粉丝都在期待着呢。”
安妮也给出了她作为经纪人的建议。
在文浩和百代唱片签约之后,田径管理中心和百代唱片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协(扯)商(皮),最后确定了一个基本的框架。
因为文浩身兼运动员+歌手的双重身份,而且虽然运动员是主要身份、歌手是次要身份,但实际的情况却是,他目前作为歌手的商业价值,其实是要高于运动员身份的。
如果是个正常的艺人,他的商业收入应该是和公司五五开,地位低一些的话是四六开、三七开,一些把艺人压榨得极狠的公司甚至只给艺人分两成乃至一成。
但文浩的身份实在是有些特殊,单只是歌曲的发行收入的话,肯定是按照音乐行业的规则来进行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