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二的。然而更关键的是,他是刃道路的天命之人。
赫曼·史密斯能带去哥谭的除了里奥以外还有很多人,但是他单单选择了埃尔里奇,而不是能力更强大更令人防不胜防的西尔维娅。这其中有多少是为了艾克塞考虑的,自然不必言说。
埃尔里奇跟他们不是一路,他之前的时候人在慕尼黑,在马穆拉俱乐部里以另一种方式醉生梦死——即享受密集又紧张刺激的决斗,这似乎是刃道路天命之人的通病,好斗,善战,通过刀与血来交换心得,在战斗中获得友谊。
“我听说你要走了是吗,我的朋友?”
在得到埃尔里奇要离开的消息之后,这个俱乐部的主要参与人之一,雅宁斯伯爵前来跟这位值得尊敬的刺客告别。
“是的,伯爵。”
这是一个脸上有疤的男人,但是这道疤痕并不影响他的英俊,何况从战士和决斗的角度来看,这是胜利者的勋章,没人会对伤疤有异议。他用词一向简短,有些从小培养出来的优雅气质通过他的动作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不禁让人猜测他的出身。
“我得到了任务。”埃尔里奇说。
埃尔里奇将手里把玩的刀子咔嚓一声收折,随后又展开,神经质般地重复着这个动作。
他刚结束了在这家俱乐部的最后一场战斗,败者已经被抬下去治疗了,只有胜利的这个人还在不断地收折刀子来平缓自己从战斗中脱出的心情。
决斗俱乐部里不禁止任何武器,无论是□□还是带有攻击性的遗物,埃尔里奇只有他的小刀,很多把,更多的时候它们会被埃尔里奇放在靴子里。
他们的决斗很激烈。但是埃尔里奇的身上没有任何血迹,一滴也没有,一如从前每次他胜利的决斗。
“那就祝你任务顺利,埃尔里奇,有空了再来俱乐部,马穆拉欢迎你。”伯爵笑着跟他道别:“不过别忘了提醒一下你我共同认识的某人,我要的论文他还没给我,我可是在史密斯还在伦敦的时候就找他下的单。”
埃尔里奇欠身道别。“我会的。”
在得到赫曼的传信之后他立即离开慕尼黑,径直飞往哥谭,入住房屋和购买武器,做行动前的准备。
哥谭地下势力交错复杂,排外严重,内部斗争激烈,即使是远在慕尼黑的埃尔里奇也略有耳闻——中心城的罪犯曾经来到哥谭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结果被吓到连夜跑路回中心城并且宣称再也不来哥谭了,这足以证明哥谭这座城市的排外性和复杂性。
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