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锋芒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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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声色地扫了之前痛揍朱启珏的少年一眼。这个少年,约有十六七岁,脸上生了一颗醒目的黑痣。
黑痣少年被凌厉冰冷的目光一扫,后背陡然一凉。
军鼓声又响起,该进行下一场比试了。
说来也巧,这一场贺祈的对手正是黑痣少年。
贺祈连胜二十场,而且每一场用时都很短。演武场中的少年们耳听六路眼看八方,都被震住了。
黑痣少年一见对手是贺祈,头皮一麻。军鼓一响,便抢着张口说道:“这场不用比了,我认……”
输字还没出口,贺祈的长刀已到了他胸前。
黑痣少年不得不举刀格挡。
接下来,他再也没有张口认输的机会了。不到片刻,就被劈落手中长刀,被重重地踹飞了出去。
又输了一场的朱启珏,也不急着爬起来,津津有味地看着黑痣少年挨揍。等黑痣少年被踹得无法动弹了,特意好心张口提醒:“打不过,早点认输不就行了。瞧瞧我,就没怎么挨揍。”
黑痣少年:“……”
黑痣少年哭的心都有了。
不是他不想认输。贺祈根本就没给他张口的机会啊!
……
就在此时,演武场里一阵骚动。
贺祈目光一扫,就见平西侯和永安侯不知何时进了演武场。
武将动手过招,也是常事。不过,能在皇上面前邀战永安侯的人,也就只有舅舅平西侯了。
贺祈既好笑又无奈。
平西侯是出色的武将,擅长练兵,身手极高。缺点也同样明显。平西侯不喜逢迎拍马,刚正又耿直。和心机深沉善于钻营的永安侯正好相反。
平西侯看永安侯不顺眼,出言挑衅是常有的事。不过,闹到御前动手,倒还是第一回 。
同样胜了对手的裴璋,也拧起了眉头。
父亲以智谋见长,身手还算不错。不过,也只是不错而已。绝不是平西侯的对手!今日怎么会在圣前动手?
平西侯的拿手兵器是长枪,从武器架上拿过一柄木质长枪,挑衅地冲永安侯道:“别说我欺负你,我让你三招。”
永安侯倒是能屈能伸:“你自己甘愿要让三招,和我无关。”
呸!
得了便宜还卖乖!
平西侯怒了,打定主意今日一定要好好教训永安侯一顿,令他在圣驾前出丑。
永安侯用的是剑。
俗话说,一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