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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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喜欢,特别是在小姑娘不傻了之后,这种浅浅的喜欢就变得更深了。”
“只要他决定退婚了,喜欢就变成了爱……人这一辈子最惦记的就是自己曾经想要拥有却没有得到的东西。”
“我很感激他退出了,可也看不起他!”
谢轩疑惑。
感激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这么没良心的人在抢了人家未婚妻之后还会觉得感激?
“你知道吗?要是换了我我绝对不会撒手,是我的未婚妻,凭什么要让给别人?”
“知道深水潭里的鳄鱼吗?只要咬住了猎物就绝对不会撒手的,像他这种基本上都喂到了嘴里他还能给吐出来!”
“宋渊自己本事并不差,只要不循规蹈矩,完全可以赚钱养活自己……他把一门心思都寄托在读书上,却不知道想要养活自己,现在根本就不能靠着读书!”
毕竟当年他也是从一无所有,变成如今现在这个样子。
那是他十多岁的年纪就在黑市打滚……
“陆哥,幸亏宋渊已经走远了,要不然还不得被你气死?”
“呵,气死了也活该!”
陆铮回家,甚至都没来得及把手里的东西放下,直接就去了隔壁。
山上的肉大部分都是野鸡兔子之类的,这猪肉有猪肉的味道,茹儿喜欢红烧肉。
但是红烧肉里的肥肉,茹儿是不怎么喜欢吃的。
都便宜了他。
所以他买肉的时候也尽量挑一些瘦一点的。
“茹儿!”
话音刚落没到三秒门就被人打开了。
萧茹那张可爱的脸瞬间出现在门口。
“陆铮,你给我买糖糖回来了吗?”
没错,某人出发的时候萧茹想要跟着,最后是以给她买糖为借口,这才成功脱身。
王花拿着针线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
既然同意自家闺女嫁出去了,当然希望两人感情好,可自家闺女这好像还没开窍。
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安安分分坐着看一会儿书,可是一会儿就惦记着陆铮为什么还不回来。
虽然没有问出口,可是总会出门看看天色。
听到陆铮回来了,当时还那么高兴。
王华还以为自家闺女可算是有了惦记的人,不再像以前一样,没心没肺。
可谁知道人家惦记的根本就不是人,而是惦记人家买回来的糖!
偏偏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