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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吞噬把自己定义为墙的那个东西。本该是墙壁的地方出现了那个熟悉的平原,寒冷、空旷、闪闪发光,远处还有古老残破的小山。雕像般静止的生物正往下看。它们的数量增加了好多。无论怎么看,它们都很像聚集在灯火周围的飞蛾。
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和那些注视着塞门的东西相比,飞蛾的脸即使凑近了看也像大白兔一样友好。
这时,一个仆人进来点亮了灯。那些生物消失了,变成完全无害的阴影,潜伏在房间的各个角落。
不久之前,有人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应该让大家“快乐地学习”,于是决定把大学的走廊粉刷一次,给它增加点亮色。这一招没有奏效。全宇宙都知道,无论你多么小心地选择颜色,公共场所的色调最终都会变成呕吐绿、难以启齿的棕色、尼古丁黄或者外科器械的粉红。通过某些难以理解的交感共振过程,漆成这些颜色的走廊总带着点儿煮卷心菜的味儿——即使附近从来没煮过卷心菜也难逃一劫。
走廊的某处响起铃声。艾斯卡从窗台上一跃而下,抓过法杖,开始勤勤恳恳地扫起地来。教室门被砰砰地推开,走廊里挤满学生,他们从她两旁拥过,好像流水绕过石头。有好几分钟,四下一片混乱。然后门又都关上了,几声迟缓的脚步消失在远处,最后又剩下了艾斯卡一个人。
她不止一次地希望法杖能讲话。其他仆人都挺友好,可跟她们能谈些什么呢,反正跟魔法无关。
她还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自己应该学会认字。阅读好像是巫师魔法的关键,因为巫师的魔法全是词语。他们似乎认为名字和实物是一码事,假如改变了名字就改变了那样东西。至少按照艾斯卡的理解,他们是这么想的……
阅读。那就意味着图书馆。塞门说里头有成千本书,而在那些词语中间肯定有一两个是她认识的。艾斯卡扛起扫帚,毅然决然地朝微忒矮夫人的办公室走去。
目的地近在眼前。这时,她突然听到一堵墙冲自己“喂!”了一声。艾斯卡定睛一看,原来是格兰妮。倒不是说格兰妮有本事隐身,但她的确有种天分,能把自己融入景物里,让人难以发现。
“你过得怎么样,嗯?”格兰妮问,“魔法的事进展如何?”
“你在这儿干吗,格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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