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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这溪流似乎正引着他走向光亮。
在他以为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时,却发现自己已进入光里。那是在水面上的一个光圈,水在那里形成一个很深的,泛着微波的水塘。水来自上方。他走进水塘向上张望。一片不规则的光(现在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到是红色)就在他正上方。这时,光亮可以照清紧贴在他周围的东西。等他看清一切时,发现自己正仰望着一个漏斗型的缝隙。下口在他所在的洞顶,就在头顶上几英尺远的地方。上口显然是在另一个更高的洞的地面上,光是从那里发出的。他可以看到那漏斗坑坑洼洼的壁,壁上微微有些光,上面覆盖着相当讨厌的、一条条、一块块果冻般的植被。水像是温雨一样从上面涓涓流下,落在他的头上和肩上。这温水和那红光都表明上面的洞是被地表下的火照亮的。读者不会明白,兰塞姆后来想到这事时也不明白,为什么当时稍有可能,他就立即决定进入上面的洞里。他现在想,当时真正促动他的是对光的渴望。第一眼看到那漏斗型的裂缝时,他就恢复了自己世界的空间感和比例感。这简直就像把他从大牢狱里救出来一样。这似乎让他明白了更多关于当时处境的东西:重新给了他整个空间方向的参照系,如果没有它,一个人几乎不能说自己的身体是自己的。此后,他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可怕的、黑咕隆咚的空间中去——那个煤灰和尘垢的世界,那个不知大小,不知长短的世界,那个他一直在其中流浪的世界。可能他当时还以为,只要他走进有光的洞里,无论跟踪他的是什么,都会停止跟踪。
但想进洞绝非易事。他无法到达那漏斗的入口处。就算他跳起来也只能够得着墙壁上植被的边缘。最终,他想出来一个不太可能实现的计划,但这也是他能想出的最佳计划了。这里的光刚好能使他看清楚沙砾中有一些石头。他马上干了起来,想在水塘中央堆起一个石堆。他干得相当兴奋,经常不得不把干好的推倒重来。他尝试了好几次才把石堆堆得足够高。当最终堆好时,他浑身是汗,摇摇晃晃地站在堆顶上,但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他不得不揪住头上方两边石壁上的植被。他相信好运会眷顾他的,植被是不会被拽下来的。他尽可能迅速地半跳半拖地把自己吊上去,因为他确信,就算植被结实,也不会长时间不掉下来。就这么东弄西弄,最后他竟然成功了。他背靠着裂隙的一边,脚蹬着另一边,像一位攀登者爬烟囱一样挤进了裂隙。厚厚软软的植被保护着他的皮肤。向上挣扎了几次后,他发现通道壁很不规则,用通常的方法根本就无法攀爬。温度上升很快。“我真傻,居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