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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页就可以避免我在这里自吹自擂,就可以避免那种品格高尚的人应该避免的恶习。请看,日记簿毕竟不会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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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元旦):街头偶遇斯纳普,步履踉跄。备忘:潜在主顾。稍后又遇格拉夫,酩酊大醉。备忘:也是潜在主顾。二位绅士均记入分类账,并各自开立流水账户。
“1月2日:见斯纳普在交易所,迎上猛踩其脚。他握紧拳头,把我击倒。妙!重新爬起。在索价上与代理人巴格有细小分歧。我拟索要伤害赔偿金1000美元。但巴格说那样被人一拳击倒我们至多只能索赔500美元。备忘:务必辞退巴格,此人毫无条理。
“1月3日:上剧院寻格拉夫,见他就座于一侧面包厢,在第二排一胖一瘦二女士中间。用剧场望远镜观察那伙人,直到看见那胖女士红着脸对格拉夫说悄悄话。我起身过去,然后进入包厢,将鼻子凑到他伸手可及之处。他没扯我的鼻子,初试未果。擤鼻再三,仍未成功。于是坐下朝瘦女士眨眼,此时心满意足地感到他抓住我的后颈把我提起,并把我抛进正厅后排。颈关节错位,右腿严重撕裂。欣然回家,喝香槟一瓶,在那位年轻人账上记下5000美元欠款。巴格说索价合理。
“2月15日:私了斯纳普先生一案。入日记账金额:50美分(参见账目)。
“2月16日:格拉夫一案败诉,那条恶棍给了我5美元。支付诉讼费4.25美元。纯利润(参见日记账)75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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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我就有了一笔不少于1.25美元的净收入,这还仅仅是斯纳普和格拉夫两笔生意,而我在此庄严地向读者保证,以上抄录是从我的日记簿里信手拈来的。
但与健康相比金钱犹如粪土,这是一个古老而颠扑不破的谚语。我觉得“挨打”生意对我娇弱的身体要求太苛刻,最后还发现我完全被揍变了形,以至于我已不能准确地知道如何处理业务,以至于朋友们在大街上碰见我竟全然认不出我就是彼得·普洛费特,这下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改行另谋生路。于是我把注意力转向“溅泥浆”行业,而且一干就是好几个年头。
这一行业最糟的一点就是许多人对此都趋之若鹜,因而竞争异常激烈。每一个发现自己的头脑不足以保证自己在流动广告界、“眼中钉”行业或是在“挨打”的营生中获取成功的笨家伙都想当然地以为他能成为“溅泥浆”业的一把好手。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