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嘉特:回顾《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开禁历程及其文化反思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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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起诉。
霍嘉特被叫去庭上发言。律师问他是否认为这书“恶毒”,他的回答很简单:“不恶毒,”并补充说,这书“讲道德,甚至有清教之嫌。”
这话遭到了检察官琼斯的嘲弄和攻击。他说他对“清教”一词不明,愿意就此请教霍嘉特,霍便简短地打发了他。于是琼斯一时失态,说“多谢赐教。”但那腔调是居高临下的势利腔,大家都能判断,他绝不会对一个牛—剑教师用类似的口吻说话。
在霍嘉特看来,当时的法官和检察官对这样的文学名著是缺乏审判资质的,他们的文化、智慧和鉴赏力都明显不足,因此无法理解一本小说公然写了性事,用了“那个字”,怎么可以因为其文学品质而不算淫秽作品。在他们,文学品质与性描写是两回事,不管什么文学,只要写了性,就是肮脏之书。亏得有戈丁纳和哈金森(后者后来担任泰德美术馆馆长)这样具有深湛文学艺术素养的律师辩护,才能拯救这本书出苦海。霍嘉特讽刺说,这两个人简直是司法界那个职业鸟园里的稀有鸟儿。
霍嘉特之后出场的竟然是大文学家福斯特。[他与劳伦斯一度成为莫逆,但后来因为生活态度和文学理念迥异而分道扬镳,但他们两人却有着难得的默契,一直钦敬对方,私下里多有赞词,这在英国文坛上是少有的现象。后来的事实证明,福斯特那时已经写就一本小说,其主人公也和查泰莱夫人一样追随一个猎场看守出走,不过福斯特的《莫里斯》主人公是男性。此书福斯特决定在身后出版,估计怕的是遭到查禁或遭起诉而声名狼藉,因为他的小说涉及同性爱情,更为当时的情境所不容。]
福斯特被检察官问对霍嘉特关于劳伦斯是个清教徒作家的评语作何感想,福斯特操着抑扬顿挫的剑桥口音说:“我认为那个描述是准确的,尽管人们对此的第一反应是觉得自相矛盾。”
检察官曾一度从抽屉里取出了大文豪艾略特的书《奇神论》,那里面有对劳伦斯的批评[谁都知道艾略特很看不起劳伦斯,认为他出身工人家庭和小煤镇子,没有教养。估计法官要搬出艾略特这个大人物来教训这些证人]。大家很是为此担心。但谁也没想到,艾略特早就对企鹅表示,如果传唤他到庭,他随时都会来,但不是攻击劳伦斯,而是来为劳伦斯辩护。[艾略特这个大诗人在关键时刻雍容大度,绝不落井下石。]他果然被传唤来,等在走廊里,但没被传进法庭,因为检察官又莫名其妙地把他的书放回了抽屉里。
奇怪的倒是大批评家F.R.利维斯,他拒绝出庭为劳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