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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无效。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事先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学生甲(十二周岁)参加暑期夏令营,父亲表示可以购买其所需要的学习材料、参加付费参观活动等。夏令营期间,甲所进行的购买书籍、购票等行为都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目的在于维护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及交易相对方的利益。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对其并无不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时,法律并无干涉必要,应当认定有效。通常来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单独实施以下民事法律行为:(1)纯获利益的行为,或者被免除义务的行为。如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等。(2)对其自由财产的处分行为。如使用学费、旅费等由其法定代理人预设使用目的的财产,及零用钱等未预设使用目的的财产等。(3)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如乘坐交通工具,购票进入公园等。前述对自由财产的处分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要注意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行为能力实施的合同行为,才存在效力瑕疵问题,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抛弃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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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娃母亲在发生珍珠耳钉失而复得事件后,越发地谨慎,记得放好自己家中的一切贵重物品!可是三娃母亲有一天手机却忘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