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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行不行, 看它拆了几栋楼就知道。
司诺城行不行,看他把西方龙打到几成死就知道。
这是一头有两个足球场大小的巨龙。它通体铅灰,背生蓝鳍, 有荧光色的脉络在鳍中隐现, 随着它粗重的呼吸一张一弛, 在黑夜里散发着幽蓝的光芒。
它身躯蜿蜒修长,四肢粗壮强劲,收敛的蝠翼缓慢张开,如阴云般遮天蔽日。体格的大小与伦多刚冒出的第一头巨龙相去不远,但气势却更重上几分。
原因无它, 这头铅灰巨龙的头颅极大, 后脑跟葫芦似的多出半个圆弧, 一看就是“带了脑子”的主。
确实, 比起伦多刚初代“死神”的肆虐妄为, 这头巨龙算得上聪明。它不清楚之前出去猎食的龙去了哪里, 是生是死,但它选择在第一时间飞得更远,还挑了现成的肉库下手。
等吃饱喝足了才考虑筑巢的事情,且没有对“领地”中的食物赶尽杀绝。它要留着他们,让食物繁衍出更多的食物。如果他们想跑,再吃掉几个不迟。
玩弄猎物往复几遭, 猎物就再也升不起反抗的心思。繁衍数代之后,反而会认定这种用人肉供养巨龙的生存模式。这样一来, 食物永远不会短缺。
显然,铅灰巨龙的“阅历”很广, 不仅有过类似圈养猎物的经验, 还是个会动脑子的棘手货。
它敢把巢穴筑在最热闹的地方, 就做好了被猎物强力反抗的准备,也知晓惨败过后,他们只能被迫接受命运。
但巨龙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打死它都想不到,人类的第一波反抗者里混进了个“非人哉”的狗东西!
他长得跟人一模一样,可气势强得让它都感到毛骨悚然。尤其是对方倏然张开气场的那秒,巨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跑!
快跑!拼了命地跑!
在直升机的光照中,在战斗机的探测下,在军队的接近时,全副武装的战斗人员几乎是发懵地看着站在巨龙面前的亚洲男子,完全想不通对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更绝的是,渺小的人类挡在庞大的巨龙面前,率先瑟缩的一方居然是……巨龙?
法克!他们没看错吧?刚刚龙的后肢退了一步?
“那是谁?我们的队伍里亚裔的大兵吗?”红发的中尉大声问道,“是哪支队伍?是哪个编号?”
“不是我们的人。”他的副手摇头道,“亚裔都很聪明,被将军安排去守避难所了,队里仅剩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