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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华拉了拉杜晚歌的手:“今天你这样出现,大家肯定都会对你刮目相看。”
杜晚歌风轻云淡地浅笑。
像一颗莹润的白珍珠,高贵典雅。
卢舜华忍不住心中快慰。
真是黎风没福气,这么出色的姑娘,他居然要和人家解除婚约。
今晚倒可以看看黎风什么反应。
到了书画展的会场,杜晚歌和卢舜华一同进门。
书画展的灯光泛着浅黄,原木色的画架悬吊展示着每一幅书画作品。
黎司期在人群里看着自己的作品被众人称赞,但说的都是黎风如何如何,忍不住想笑。
正在此时,错落的木架中,一道白色的窈窕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
一开始众人还没注意,偶然一抬眸,视线全都惊讶地凝在杜晚歌身上。
“这是——”
“不会是乌歌吧?”
“天呐,她最近是做了什么医美吗,怎么感觉脱胎换骨。”
黎司期也抬眸看过来。
众人视线全都投向杜晚歌,哪怕不敢相信,也忍不住小声感叹。
“真漂亮啊。”
“是乌家的千金?气质真是大变,听说回去上学了,一改了叛逆马上就变得这么气质沉稳端庄,可能原先乌家就教得不错啊。”
“气质一下子这么端庄大方,只能是装的吧,乌歌可是文盲,不过她那件旗袍应该蛮衬人的,居然能衬得她这么有气质。”
众人不敢相信乌歌一夜之间变成了落落大方的大家闺秀。
甚至有人上前问杜晚歌穿的旗袍是什么牌子,哪个设计师。
杜晚歌也坦然如实相告。
可是她美得毫不费力,给人一种感觉,不是人穿衣服,也不是衣服穿人,而是她本来就和这种衣装同生,现在是归还其位。
让人很难确认是因为一件衣服,她才忽然有了大家闺秀的气派。
黎司期的眼神钉在她身上,深邃的彗星眸中有满地流淌春光的笑意,饶有兴味毫无顾忌。
明明今天是黎风的主场,可却没人讨论黎风,所有人视线话题全都在杜晚歌身上。
黎风到的时候,所有人都看着他,但是眼神很奇怪,好像是盼着看他对发生的事情有什么反应。
他下意识以为是会场出了什么意外,心漏跳一拍。
然而抬眸却对上了正在欣赏草书的杜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