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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提示牌上安装爆闪警示灯。全县510个村庄,安装个650个村口亮化爆闪灯提示牌,全天候提示出村佩戴安全头盔,起到了良好的提示作用。
六、新媒体“点对点”警示。建立“1+10+X”微信平台,县级层面建立一个主微信群,将所有的音频、警示视频、倡议书、宣传报道等每天在群内发布推送;10个镇街建立一个次微信群,成员由镇街副书记、综治主任、管区书记、派出所、交警等人员组成,每天将主微信群的信息推广到次微信群,并调度镇街宣传推广情况;管区书记则进入村级微信群,把各类宣传报道、警示视频“点对点”推送给每一名群众,形成全县“一张网”,新媒体宣传矩阵效果明显。
七、“小手拉大手”成效显着。学生及家长是骑乘电动车的主要群体,基本是家中的“一老一小”,安全意识薄弱。各镇街和职能部门从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入手,会同教体部门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160余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采取学校要求班级、班主任要求学生、学生“要求”家长:骑乘电动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八、创新“共享头盔”模式。针对电动车驾乘人出行时忘记携带安全头盔的问题,东郊县自主研发“共享头盔”推广小程序,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后,还要扫码领取“共享头盔”,两天内无条件退还,较好解决了未佩戴安全头盔继续行驶问题。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交警岗亭、业务处理窗口、邮政网点、警车等设置120处共享点,累计推广使用“共享头盔”1.2万顶。方便群众出行时临时借用安全头盔,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九、网格员“全方位”劝导。所有镇街充分发挥综治网络员作用,配备“小喇叭”,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开展宣传劝导,劝导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不得出村、不得上路。不听劝阻或偷跑出去的,由劝导员上报本村支部书记,然后通过“大喇叭”点名批评、教育。期间,建立宣传劝导阵地510个,利用网格员开展劝导活动3.6万余次,村支部书记点名批评群众860余人次,有效解决群众出村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问题。
十、执法队“不定时”联动。每个镇街成立了由交警、派出所、综治网格员等单位人员组成的2支联合执法队,每天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开启“周末无休”治理模式,对于拒不配合执法的由派出所依法处理。累计处罚1.6万余起,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