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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游牧民族骨子里的狩猎基因。
“若我今日不死,必定要你们感受这世间最残酷的刑法”,既然他们已经是一副放自己跑的成竹在胸的样子了,宇文禅反而也不着急了,他要记住这些人的样子,一个个地记清楚,尤其是为首的那个年轻人,大概是突厥贵族吧。
“你可敢留下姓名?”他直直盯着那他,眼神中透露出困兽般猩红的色彩,仿佛下一秒就要择人而噬,极其骇人。
事已至此,看来要找个机会拿下这个看起来身份尊贵的家伙才有机会活下来了。
逃是绝不可取的,跟突厥人比马术,宇文禅自问自己没有那般傻。
此时,宇文禅和这些突厥人都没有注意到,就在这片林子里,其实还有另外一群人,正盯着他们。
“初雪,那边什么情况?”
“主子,那些男子看起来像是突厥人,围了个我朝的少年,看起来是要杀了他,需要我带人去帮帮吗?”被叫做主子的那人饶有兴致地远望着宇文禅,嘴角微微抬起,“看看再说”。
“咄苾,阿史那·咄苾,记住我的名字吧,你死之后,我会送很多汉人下去陪你。”那突厥人的眼神从玩味变成了震惊,随后又变成了轻蔑,整个大草原上,除了汗兄和那个女人,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眼神看自己。
虽然咄苾很年轻,可他却已经在大草原上用马刀砍出了赫赫威名,许多不服从突厥的小部族都被他屠杀殆尽,他是真正的勇士,是长生天派来领导突厥的,自信如他,才敢只带着十几个人就深入到汉族腹地来。
可是,眼前这个随手可杀的汉人少年,临死之际,居然敢于直视自己,还想问他的名字?
咄苾很好奇,他问自己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死掉之后在墓碑上写“阿史那·咄苾所杀”吗?真是可笑。可是,下一秒,咄苾就笑不出来了,这笼子里的玩物不仅不逃,反而是轻声催促着马儿向他的方向而来。
只见宇文禅抽出马刀,轻轻抬起,凌厉的眼神直指咄苾,“阿史那·咄苾,我知道你,大隋旧臣启民可汗第三子,反贼咄吉的弟弟。你也算是出身高贵了,可敢与我一战!”
得益于这将近一年来的适应和学习,宇文禅对于大隋的主要对手,突厥和高句丽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启民可汗,是大隋最强势而突厥最弱势时候的突厥汗王,被迫向大隋称臣,还娶了隋文帝的女儿义成公主,也就是写信给窦建德要求族灭宇文家族的那位。启民可汗死后,其长子始毕可汗咄吉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