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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封脏我已经有所了解,顺着典籍的描述,我将浑身的所有内脏,挨个喂给了太岁。
太岁兴奋地啃噬着我的脏器,心、肝、啤、胃,一个不剩。
它在我体内不停蠕动,享受着饕餮盛宴。
待它吃尽兴之后,我发现我身上,除了一层薄薄的皮,再没有一个地方是属于我自己的。
全都被太岁所占据。
我忍着胸中交织的各种情绪,掀开了「长生诀」的最后一页。
第六重,舍魂。
天地随心,永不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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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掉了嬴政。
当太岁一口一口啃碎我的灵魂之后,我和天地融为一体了。
我再也无需「窃取」或是「控制」天地之力,我变成了天地。
总算是知道了永生不灭的真正含义。
只要世界没有灭亡,我就永远不会消逝。
当我站在这样的高度,我才发现,原来当初让我惊叹不已的天地之力和自生世界是多么的可笑。
被那些四五重境界修士切出去的空间,看似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实际上尽数落到了我的眼里。
像是一个个小小的蚕茧,附着在天地的最边缘,吸食着属于现实世界的力量。
我轻轻一伸手,挨个把它们捏碎。
自然也包括嬴政的那一颗。
以舍魂境看封脏境,和我当初以蜕骨境看残臂境的感觉,没什么差别。
我释然地看着任我摆布的一切,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两千年来,这么多人想要追寻这终极的力量。
当然,舍魂境带给我的,也不是只有好处。
明明我救下了数十座无辜的城市,却意外地并没有太多欣慰或兴奋。
俯瞰着车水马龙,如今的我似乎被强行拉入了一种冷漠的造物主视角。
只有偶尔过过超级英雄的瘾,才能找回一丁点曾是人类的感受。
虽然永不磨灭,但我也从此不沾任何因果。
世间同我有关的一切,都与我切断了联系。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失去对我的记忆。
一切见过我的人,都会在转过头的瞬间忘却。
我就像一团黑暗,明明行走在全世界,却只能和所有人路过。
这种感觉,对我来说,不太好受。
我的身边,不,我的身上,从此只剩下一团不会说话的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