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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脚,难道已经是活生生的东西蛀坏、糟朽的老巢了吗?
她脚上那活生生的东西,连同金色的舞鞋一起,被白色恶魔般的狗叼走了。
她听起来,爵士乐是空洞的声音。
六
辻寄来了道歉信。
那是他四五岁的时候,他的狗生下的狗崽,叼来了女人的鞋。他去邻居家把鞋还给了人家。
邻居家的女学生把幼小的他抱在膝上。那只鞋就是她的鞋。
幼年的他一心认定:只有让狗去叼鞋才能获得美女的爱,除此别无他途。
这个念头使现今的他也感到是一种令人怀念的回忆。
他逐渐被称为喜欢狗的孩子。狗嘛,任何狗都喜欢玩弄鞋。
对他来说,舞蹈是鞋的艺术。
看到她的舞蹈,他回想起自己的幼年时代,于是萌生要送给她美丽的舞鞋的念头。
因此,他的心情如同幼儿那样,憧憬是天真无邪的。是怀念幼年时代的往事之余所做出来的事情。
她一边读信一边想,所谓天真无邪是假的,他肯定还是个色情狂。
但是,这回的信里,发信人的住址写得清清楚楚。
七
她走进饭店的房间,还站着的时候,辻把桌面上的手绢捡了起来。
她的金色舞鞋便从手绢下呈现出来。
一看见舞鞋,她感到不可思议,心惊肉跳起来。
他说:我一听见敲门声,就赶紧用手绢把它盖住了。然后提心吊胆地说了些道歉的言辞。
她问:是你命令狗把鞋拿回来的吧?
他回答说:我一次也不曾命令过让它去偷鞋,可是每次狗叼着女人的鞋回来的时候,自己也情不自禁,露出了高兴的脸色,因此它就养成了只要看到女鞋就叼回来的习惯。
这种事且不去管它,她想要回鞋来,乃是因为在那以前她的脚上栖息着活生生的东西。她觉得这个活生生的东西仿佛逃到这里来了,所以才前来造访的。
但是,她不知道该怎样说明才好。在搜索言辞的过程中,她涌起一股要作弄一下这个男子的念头。
望着像供奉在祭坛上的自己的舞鞋的瞬间,她心中那股类似在舞台上玩弄观众的心情又复苏了。
她捉摸着这种男人最喜欢干的事。就像奴隶侍候女王那样,她命令他把鞋给她穿上。
他双手捧起金色的舞鞋,恭恭敬敬地将鞋举到齐眉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