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 以后就当这儿是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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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坐下来,那就是态度上有所松动了。
陈琮趁热打铁:“欢伯,你们在这又开店又租房子,无非是拿我当抵御姜红烛的肉盾。姜红烛恨死我啦,还找人要弄死我呢,对吧?”
说到末了,死盯何欢的眼睛,故意目光锐利意味深长,但又绝不明指、任其揣测。
何欢不自在,垂下眼帘,避开陈琮的目光。
“我担这么大风险,打听点事而已,不过分吧?我去问三老,人家也会讲。之所以找你,无非是借个由头、交个朋友,看起来,欢伯是不想跟我交朋友啊。”
语毕一声长叹,满脸失落,怏怏起身。
何欢心神不宁的,被他这么含沙射影一搓弄,更加烦躁:“坐下,你坐下。”
陈琮立马又坐下了,这种推拉,于他是手到擒来:他穿开裆裤时,就在陈天海的店里接受生意经的熏陶了,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
他安慰何欢:“你放心,事情都过去三十多年了,性质再恶劣也早过了追溯期。再说了,姜红烛又没死,你们当年那勾当,再见不得人,也是可以晾出来透透风了。”
何欢听这话刺耳:“你懂什么,就没你想的那种勾当!我们也没做什么……”
陈琮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没做什么?欢伯,人维护自己很正常,但维护到要彻底洗白……不合适吧。”
何欢说:“真的,因为参与的人多,十好几个。人一多,就谁也不愿意当动手的那个了,你明白吗?”
***
旧时代可以上帮规、动私刑,但现代社会,杀人是犯法的,搞不好要吃枪子,谁能没个心理顾虑?
再加上人多,人一多,就总想把这事推给别人、自己能少沾带就少沾带,不要脸地说,就算事发被抓到了,从犯判得总比主犯轻吧。
死道友不死贫道,所以你推我我推你的,肉在砧上,怎么开剁成了大问题。
最后决定,把姜红烛送去云南、魇山。
陈琮以为是表演的“演”,觉得这名字起得很特别:“为什么叫‘演山’,有什么说法吗?”
何欢回答:“梦魇的魇,供奉魇神的。”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
就说嘛,云南少数民族那头的山,山名往往是玄奇、有典故的,怎么跟表演还扯上关系了。
魇神,估计性质跟“瘟神”差不多,先民供奉这些神祇,本质目的是希望他们滚远点、“莫挨老子”。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