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自己生活,与时间作伴 (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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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只有混乱中他拉着她不放的手是温暖的,熟悉的,还有慌张中她的指甲曾经那样深地,噬进他的肉。
这是一个突然被光抛弃的女孩,姿态多么防备,就好像被上了发条般无法松懈下来。除了在听到那个残疾人笃笃行来的拐杖声的时候,她无时无刻不在伪装着自己的心慌和恐惧。而现在,似乎也只有那木质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能够使她稍微平静一些,因为每一次,他仿佛总是为她停顿,在她的窗前。
那时候,叶雅歌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孟小灯说要带她走的样子。
就好像无数次在凄绝的梦里,他伸出的手,指向南方。
{我是不是见过你}
所有对于南方的期待,都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冬天开始。
所有关于南方的想象,都只是耳麦里的一首歌曲。
那是三年前的秋天,大二学生为大一的新生举行的那场迎新表演,当那个叫孟小灯的男孩在台上捧着话筒唱《南方》的时候,叶雅歌正在出神地想着一些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人。周琳星拉着叶雅歌的袖子使劲摇晃,小鸭子,不行不行,我快死了。她才抬起头,就那么远远地望过去,聚光灯下男孩嘴角的笑意是慵懒而漫不经心的,可是当他的眼神像AK47的枪火一样迅猛而激烈地扫过来,只需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下面所有的女生都千疮百孔。
一见钟情是一个剽悍的词,真的。叶雅歌想,她也情愿在那一刻死去。
可是周琳星说,完了完了,我爱上了孟小灯。
所以叶雅歌便沉默了,很沉默。
跟着周琳星去后台找那个叫孟小灯的男孩时,叶雅歌的心情很奇怪地有一些微妙。她知道,周琳星的字典里从来没有矜持和担忧,从小到大,她都是这样张扬的女生,走到哪里,都像一个发光的小星球,漂亮得不可一世,骄傲得一塌糊涂,偏偏家境又好,于是便没有什么得不到,也没有什么舍不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叶雅歌觉得周琳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她隐隐地希望那个唱着《南方》的男孩,应该和别人有一些不同。
后台一片兵荒马乱,穿越了一叠一叠的人群,叶雅歌总觉得是自己先看到孟小灯。但是晚了,周琳星整个人已经欢快地跑过去,奔跑中她的泡泡裙子一起一伏地像浪花一样扑腾,叶雅歌曾经偷偷地羡慕过她拥有这条好看的裙子,可是那一刻她忽然觉得那泡泡的裙裾飘起来的形状像一堆撕不开的破棉絮,怎么看都觉得丑。叶雅歌垂首看看自己更平淡无奇的棉布裙子,闷闷地想,这